评论: 延边大学原副校长于永和受贿360余万被判15年

--[概述]-- 记者11月5日从吉林省长春市法院系统了解到,延边大学原副校长受贿案,于11月2日在长春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于永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于永和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9年11月间,于永和利用担任延边大学副校长、延边大学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延边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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