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药监局官员收130万元好处费 因自首获11年轻判

--[概述]-- 明知药品没有生产厂家和研发单位信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官员陈海峰仍将不合格药品审批注册,并帮助药企审批药品“提速”,因此收受对方好处费130万元。昨天记者获悉,一中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陈海峰有期徒刑11年。 今年40岁的陈海峰,被捕前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四部审评三组组长和审评八室主任。 法院查明,2005年3月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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