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非食用化工品需加印“禁用”警示标识

--[概述]--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4月26日说,根据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名单,生产企业要在非食品添加剂的化工类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 蒲长城当天在全国质检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质检系统将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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