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大连爆炸承包商难觅踪迹 据称中石油负次要责任

--[概述]-- 尽管此前安监总局和交通运输部已通报认定,“7・16大连管道火灾爆炸事故”直接责任方为中石油两家承包商,但对于中石油应负何种责任,并未给予认定。 中石油方面也已按“承包商事故”的口径进行内部通报。 此外,记者并未在涉案的承包商之一天津辉盛达石化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辉盛达”)工商登记的地址以及公司网站公布的地址处找到这家公司。 辉盛达公司迷踪 按照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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