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评论:“主动上缴”问题奶粉免罚 有损法律尊严

--[概述]-- 我们很担心,以“主动上缴”换取从轻处罚,相当于对一部分人“违法不究”,在如此宽松的法律环境中,我们用什么向公众保证“毒奶粉”永远不再出现? 据《京华时报》报道,日前,北京、江西、昆明等多省市相继发布通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和藏匿问题乳粉,凡2010年9月30日前主动上缴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逾期不上缴的,依法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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