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导师制”和“老板制”的认识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09-26 14:33:19/ 个人分类:科研工作者

  我对“导师制”和“老板制”的认识 近日关于导师和研究生关系的话题算得上科学网的一个热点,今天又有转载文章“中国博士质量折射培养制度矛盾 导师制被异化”(下称“关系异化文”)挂首页,我于是忍不住要灌一壶水。

  1. 我认识的“导师制”和“老板制”

  “关系异化文”将欧、美博士生培养制度分别界定为“导师制”和“老板制”,我不能完全认同。放眼全球,博士生的培养,一定是以一位导师为主导,副(第二)导师的存在,通常是在第一导师确立的研究框架内向博士生提供一些建议供参考。老板之称,在英语为“boss”,在德语为 “Chef(男)/Chefin(女)”,和我们并无差别。

  在欧美发达国家,比如德国,导师(确切地说是导师代表的高校)与博士生之间就是法律规定的雇佣关系,要签合同的!学生在完成项目的同时,对项目内容进行科学总结和升华,据此撰写博士论文。博士生的生活来源,要么是助教收入,要么由项目支付。少部分学生可以获得奖学金,这份奖学金往往也和一个具体项目挂钩。

  2. 中国师生关系异化的根源

  我以为,中国师生关系异化的(至少主要)根源在于,国家科技政策中人的价值遭到极端贬低,教授工资低,年青教师更低,博士研究生的生活补贴简直就是个笑话。而项目预算,尤其是所谓高级别纵向项目,竟然不允许有人员工资支出,研究生劳酬也只能切很小的一块蛋糕,聊胜于无。

  部分博士生耽于横向项目的原因,还在于我国当前工业水平低下和急功近利的大环境。由于企业普遍缺乏能力和耐心去进行技术开发,导致高校承担了大量产业和技术第一线的研发任务,而这些原本并不是高校教师和他们的研究生最重要的职责。

  3. 一个冷笑话

  某日,一位博士刚毕业工作的讲师同事发牢骚:“读博士时老婆养,读完博士老婆接着养,真TMD杯具”,旁边的兄弟补充说“你小子就是个软饭博士”。

  各位网友,你们笑得出来吗?


TAG: 导师制老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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