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烤鸭油”,揩不出来油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09-29 17:54:19

  28日的新华网刊登的一篇文章说:“地沟油”够毒了吧,现在又出了更毒的“烤鸭油”,这是鸭子在烤制过程中流出的垃圾油脂。据专家说,“烤鸭油”能使肝脏肿大,引起肝功能受损等疾病。除了高温致癌,“烤鸭油”还更容易酸败、携带大量杂质。

  文章援引 《钱江晚报》的报道说,这么毒的“烤鸭油”在杭州公然叫卖“1块8一斤”竟然没人管。卫生监督所的人说,小摊贩使用“烤鸭油”属工商部门管;工商部门说,这事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

  到底该谁管呢?《食品安全法》规定:种在田里的归农业部门,生产加工环节是质检部门,流通环节属工商部门,而餐饮行业属卫生部门。国家出台此办法的初衷当然是为了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责任,但在实际执行中却成了各监管部门推诿扯皮的托词和借口。于是,就有人拿法律监管存在漏洞说事儿。

  “烤鸭油”并不是杭州的“特产”, 今年7月,央视就曝光了废弃“烤鸭油”流入北京市场的报道,此后,西安、宿迁、宁波等地市相继曝光了此类问题。相关部门推诿扯皮的缘由看看 “表”,再看看“里”, 除了责任心和监管不力之外,我看主要原因不是《食品安全法》有漏洞,而是在一些部门眼里,“烤鸭油”和难以治理的“地沟油”一样,是没“油水”可揩才是真理。想想看,生产“地沟油”和“烤鸭油”的生产商大都是些黑心的小商小贩(至今还没听说有大企业专门生产“地沟油”和“烤鸭油”的)。他们既没有高科技的现代化生产线;也大都是土法上马加工,窝点隐密,甚至有的还打一枪换个地方。此类“游击战术”监管起来难度大不说,就算是抓了现行,除了没收那些换不了几个钱的类似于“土枪土炮”的加工工具,还能怎样。情节恶劣些的吧,交了法院,恐怕有些部门连出“兵“的费用都捞不回来,这种出力又不讨好的事谁愿意干?所以,无怪乎,前面有了“地沟油”,后面跟着“烤鸭油”。 这大概也是“烤鸭油”在一些地方盛行的一个重要缘由吧。

  28日的各大媒体都报道了山东、浙江两地法院同审一经济案件的奇闻。谁舍得放这块涉案资金达3000万的“肥肉”。我想,如果冒出来个涉案金额达3000万的“地沟油”或“烤鸭油”窝点,说不定就有人比兔子跑得还快。说不定就有部门为挣监督管理权而吵吵不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全为天。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就地沟油问题专门下发了文件,要求各地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让人遗憾的是,文件中没有提到“烤鸭油”,还有,我觉得应该再加上“烤鸡油”、“烤鹅油”、“烤羊油”、“烤猪油”等等,这些“烤出来的油”没准儿说不定那天就会“蹦”出来祸民,防患于未然不能说错吧。


TAG: 地沟油烤鸭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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