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紫金矿业污染事件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07-15 10:17:19

  7月12日,紫金矿业废水渗漏污染汀江事件被披露,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这起事故为什么在发生9天之后才公之于众?又对当地环境造成了怎样的影响?本报记者赶赴当地进行了采访。

  废水泄漏9天后才公布信息,企业称“我们判断出现了失误”

  7月3日下午,福建省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9100立方米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导致汀江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网箱养鱼死亡。

  3日发生的废水外漏事故,作为上市公司的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什么直到12日才对外公布?

  紫金矿业集团总裁罗映南说,3日15时50分左右,铜矿湿法厂岗位人员发现污水池内的污水水位异常下降,疑似发生渗漏。得到汇报后,公司派人检查,但当时既无法判断渗漏的具体数量,也无法判断渗漏的原因。

  他说,最初只是以为发生了局部渗漏,“我们判断出现了失误”。

  上杭县副县长蓝富雁在接受采访时说,3日晚,县环保局接到当地汀江沿岸养鱼户报告,说养殖的鱼出现异常死亡。当晚9时,县环保局顺流追查至紫金矿业公司,发现了渗漏事故,并判断事故严重,于是向上杭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

  按照当地政府要求,紫金公司一方面成立了事故应急处理小组,采取了加石灰片碱中和处理、渗漏口拦截、外溢污水回抽、工厂停产等一系列措施,另一方面还按要求请相关专家到当地参与处理和分析原因。

  关于9天的“时间差”,罗映南进一步解释说,公司“想在发布公告前对社会和股民有一个负责任的表达,并集中精力先处理事故”。

  据他说,7号下午抽水完成后,初步分析出渗漏的原因。到了9号,相关专家也基本认定了事故原因。但当时已是周末,考虑到即使当天将公告传到上交所,因周末休市,公告也要到下周一才能公布,所以就拖至12号才公布。

  “你这样的说法能服众吗?”记者追问。紫金矿业集团相关负责人没有回答。

  专家初步分析认为,铜矿湿法厂位于汀江古河道上,前期连续的降雨使现河床与旧河床间出现压力差,造成厂区溶液池区底部黏土层被掏空,致使污水池防渗膜多处开裂,渗漏事故由此发生。

  水质已有好转,但能否养鱼还需要专家论证

  事故发生后,当地各种传言四起,有群众的手机收到了短信,告知“上杭群众不要饮用自来水”、“不能再吃汀江里的鱼”等。

  负责此次事故处理的蓝富雁告诉记者,上杭县有4个水厂,有2个涉及从汀江取水,而紫金公司恰恰位于这两个水厂取水口上游。但这两个水厂都是县里的备用水厂,只有东门水厂有供水任务。

  3日晚,东门水厂取样检测发现:水质PH值明显偏酸,铜离子含量也明显偏高。县里决定东门水厂暂停取水,但全县并未因此影响水供应。

  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监测结果,到7月8日,汀江各取水点水样PH值大部分已回升到6—7.22之间,铜离子含量全部符合国家Ⅲ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到12日下午,监测结果为铜含量已下降至0.02毫克/升。

  受此次事故影响最大的是上杭县中都、下都两个乡镇。这两个乡镇均在汀江沿岸,从事网箱养鱼的群众众多。上杭县从4日起组织乡镇干部群众一起在汀江中捞鱼,不论死活,一律由政府按每斤6元价格收购,鱼苗按每斤12元收购,以此作为对群众补偿。

  上杭县对于死亡的鱼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活鱼清洗后,再回投江中。据初步统计,已捞起的死鱼约50万斤,回投的活鱼约三四百万斤。

  尽管目前汀江水质已逐步好转,但现在的水质是否能继续养鱼,上杭县表示要等到相关专家论证后才能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规定,渔业水质铜含量标准为≤0.01毫克/升。

  当地群众一直担心:紫金公司位于汀江上游,饮水安全始终让人不放心。上杭县有关领导介绍,上杭县已决定在距目前紫金公司约10公里的汀江上游处再修建一个新水厂。这个新水厂总投资约2.5亿元,其中紫金公司投入1亿元。

  造成污染已非首次,龙头企业遭群众质疑

  紫金矿业年报显示,公司2009年利润达50亿元,第一大股东为代表福建上杭县国资委的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28.96%的股份。

  紫金矿业给当地带来巨大财富。直至上世纪90年代,上杭县的财政收入一直位列整个龙岩地区最后一位。自2002年以来,随着紫金矿业的迅速发展,上杭已经成为本地区仅次于龙岩市区的经济最发达地区。据统计,2006年,紫金矿业对上杭全部税收的贡献,达到近70%。

  然而,当地群众对紫金矿业的环保纪录却一直疑问重重。

  1999年,山洪冲垮了紫金矿业拦截废矿渣的大坝,带有氰化钠残留液的矿渣呼啸而下,冲毁了当地农民的庄稼,引起了农民与紫金矿业驻村赔付人员的激烈冲突。

  2000年10月,安徽曙光化工有限公司一辆载有10.7吨氰化钠的汽车,在给紫金矿业运送原料的途中发生泄漏,造成附近102名村民中毒住院治疗,家畜家禽大量死亡,饮用水源严重污染。此事件被当地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确认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然而,紫金公司造成的这两次事故却并未受到任何处理和处罚:1999年的事故被认定为自然灾害而未受处罚,2000年的事故则被认定为安徽企业的责任。

  近年来,紫金矿业在多个省区收购子矿,有些子矿也曾因为泄漏污染而被曝光。

  今年5月,国家环保部对2007—2008年通过环保核查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后督查,表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内的13家公司及子公司存在着不同类型的环保问题”。

  紫金公司负责人向记者承认,这一次次的事件表明,公司在内部生产管理和对环保尽责问题上,没有完全尽到一个上市公司的责任。

  那么,紫金矿业将会因为此次污染事件付出怎样的代价,受到怎样的处罚?据记者了解,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已经停产,全面开展整改,同时将依照事故调查结论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


TAG: 污染紫金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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