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导师和研究生的双向选择制度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12-18 15:26:50

  现在的问题是在建立导师-研究生这种关系前,导师和研究生间的了解太少了.研究生是通过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的途径选择的导师,而导师多数只是参考学生的分数来选择研究生.但考试能够提供的一个人的真正能力或者说是不是能和导师和谐相处的信息量实在太少了.所以首先开刀的应该是这种通过考试来选拔研究生的方式,或者考试只作为一点点参考.

  研究生既然是直接对导师负责,那么理所当然,对研究生的选择权应该交给导师.应该给导师这样一种权利:只要他认为可以的,可以不考试直接选择合适的学生作为自己的研究生(既然是双向,当然人家得愿意).这样会不会在选择的时候任人为亲,走后门之类的.导师如果想把他的研究搞砸当然也可以这样干,若干年后估计他也就在导师岗位上下来了.还有学校可以把关,理论上你可以让一个混蛋进来,但出去的时候必须是合格的研究生.如果进多出少,导师的信誉或其它方面会受到影响.这样导师可以在足够多的地方网罗适合自己的人才,而网罗不到人的导师会被逐渐淘汰掉.

  另外一个方面,想读研究生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意选择相关专业的专家作为自己的导师,并接受导师的个性化测试(这个测试通过了还可以反悔).导师有义务接受通过个性化测试的学生的进一步了解,如直接谈话,参观实验室和实验室人员交流等.

  双方如果觉得都比较合适,那么可以签约建立导师-研究生的关系.

  经过这样一个相对长的选择过程和直接接触后,建立起的关系可能会更融恰.那些不负责人的导师和不适合研究的研究生可能都会在这样的双向选择中淘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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