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为何要懂车?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12-03 21:09:14

中国消费者为何要懂车? 

如果不想重蹈“苏丹红鸭蛋”、“三聚氰胺奶粉”诸毒登堂入室的覆辙,中国汽车消费者至少要懂一点车,否则仍可能上演“轻则破财,重则伤身”的家庭悲剧。

年底将至,许多身边的朋友向我咨询买车事宜,让长期从事汽车报道的我不得不经常面对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问题。最常见的是买车价格还能不能便宜,哪款车的外形更漂亮、颜色更好看等,主要集中于肉眼能看得见的问题上,多与专业知识无关。最离谱的一次是一个MM问我欲买的车如何与时装搭配,让对时装一无所知的我差点没当场晕过去。

凭心而论,买一辆漂亮的汽车乃人之常情,中国人历来都喜欢漂亮、美好的东西。不过外表漂亮的东西不一定都是好东西,古人就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警示之句,但道理易懂,做起来并不那么容易。不然的话,“苏丹红鸭蛋”、“瘦肉精猪肉”之类外表光鲜、内含危害的有毒食品也不会大行其道,蒙蔽了难以计数的中国人的眼睛。

事实上,由于中国司法制度的不完善,这样严重伤害消费者利益的例子举不胜举,基本覆盖了各个行业,汽车业自然也难以幸免。

虽然去年中国已经取代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市场,不过许多人并不知道,中国也是世界上汽车消费环境最差的国家。中国消费者每购买一辆国产汽车,所承担的税负大约占车价的40%(进口车综合税负最高可达144%),是美国消费者的7-10倍,为世界之最,但消费权益所获得的法律保障基本等于零。

“汽车‘三包’”法规热议十几年仍迟迟不能出台,“谁起诉,谁举证”的法律规定让“打官司”的成本甚至远超买一辆车。因此中国汽车消费者维权主要是靠政府部门凭借行政权力来协调,如果不是出现“车毁人亡”这样的悲剧,几乎没有消费者会走上法庭。

而美国消费者虽然比中国消费者交的税要少很多,但获得的法律保障却要完善得多。在1962年美国总统肯尼迪首次提出著名的消费者“四项基本权利”之后,美国政府不断完善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并于1982年开始在联邦各州陆续实施专门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柠檬法”.该法不仅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根据法律规定退车,还要求厂商自己排除质量隐患,如果有消费者起诉并上报给美国商务部,美国商务部就会对相关厂商生产的汽车进行严格的调查,一旦发现问题,就会对该厂商进行极其严格的处罚。

正是根据这项法律,美国商务部向丰田公司开出了高达1640万美元的罚单,并迫使其在全球召回上千万辆存在安全隐患的汽车。

除重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外,欧美发达国家还通过环保技术标准迫使厂商生产更高质量的汽车。

由于中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严重缺乏,加上行业标准又大大低于欧美发达国家,一些汽车公司趁机干起了与“苏丹红鸭蛋”商人同样的勾当。打着“适应中国市场”的旗号,将在欧美发达国家畅销车型,换上被淘汰的发动机、变速器等,使用大量价格低廉的有害材料后仍冠以同样的车名引入中国市场。

因此,在消费环境无法改变的情况下,急于买车的中国消费者如果不想花冤枉钱买回一辆“毒气室”或名不副实的“洋垃圾”,必须在学会鉴别“瘦肉精猪肉”、“三聚氰胺奶粉”之后,懂一些汽车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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