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车欲“混”上高速公路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06-27 10:45:46
低速货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是指以柴油机为动力,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70km/h,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长小于等于6m,宽小于等于2m,高小于等于2.5m,<a href=http
小型加油车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这种车辆是严禁上高速公路行驶的。
6月10日上午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二大队的尤警官,在沈海高速慈城进口就发现了这样一辆企图“混”上高速公路的低速货车,经过一番劝导后运油车安徽籍驾驶员徐某掉头驶出了高速公路收费站,并准备走国道线到上海去。
高速交警在平时执勤过程中,也经常遇到类似的农用车司机垃圾车有的拆了车辆牌照、有些挪用一块其他汽车的牌照,目的都是为了骗过收费员,“混”上高速公路。但这种行为一旦被交警查到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反而是欲速则不达。
高速公路禁止低速车辆行驶,是为了保证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吸污车尽可能使前后车辆以同样的车速行驶,减少超车和换车道的次数,以达到减少事故发生的目的。
导入论坛收藏
分享给好友
推荐到圈子
管理
举报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