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关于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声明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07-05 11:31:28
为了履行本质检机构的职责,保证中心检验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特做如下声明: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心制定的各项程序、规定,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进行科学的检测和公正的评价。对所有用户、企业提供相同质量的检测服务,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准确、公正。
2、中心独立开展业务工作,检测结果报告以科学检测数据为根据,不受各级行政领导、部门、关系、经济利益等外界因素的干扰。
3、对送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菌种)、检测数据严格保密,保证不为第三方或其他与检测无关的人员接触和利用。
4、本中心保证不将送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成果(菌种)用于本单位的技术开发、转让工作。中心管理和检测人员如有违反法纪、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中心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凡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主任:王道龙
2009年06月10日
导入论坛收藏
分享给好友
推荐到圈子
管理
举报
TAG: 声明微生物检测工作肥料食用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