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走出大学科研评价中“潜规则”的泥淖?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11-14 14:25:58/ 个人分类:如何走出大学科研评价中“潜规则”的泥淖

  科研资源分配、科研项目评价、科研政策制定、科研成果推广等是科研体制中的四个重要内容。其中科研项目评价是联系科研资源分配、成果推广的桥梁,它直接影响整个科研活动的生态环境,影响科研活动的科学发展。当“肖氏反射弧”理论被评价为“国际领先”,却在临床上给人带来巨大痛苦时,我们又不得不认为科研项目评价中的“潜规则”害死人呀。它不仅不利于科研活动的正常、健康、持续发展,在有些情况下它甚至直接威协人类的健康乃至生命。那么,在我们大学科研评价中到底有哪些“潜规则”呢?我们如何能走出大学科研评价中的“潜规则”泥淖呢?

  一、科研评价中的“潜规则”

  大学科研评价中的“潜规则”大致可以列出如下种类:第一,科研是教师评价的硬通货。在大学教师评价中,科研是大学教师评价中占据份量最重的“硬通货”。每一个大学都在追求科研的GDP, “不管黑猫白猫,拿到科研项目是好猫”。在大学中,谁的科研分高,谁就是最优秀的大学教师。科研强,则其他各项指标自然强,这不管是教学的,还是平时表现的,也或是党员“先锋带头作用”的。在大学中最牛人是科研强人,他们可以在一年时间内发表数以十计的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论著,拿到省部级以上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当然,年终时这些牛人不仅可以在金钱上挣得盆滿钵満,而且可以获得各种形式的精神奖励:优秀教师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等。第二,洋杂志崇拜。近几年来,我们大学中对洋杂志的崇拜达到了极点,只要是带洋的,一律是好的。如在CNS(CELL/NATURE/SCIENCE)上发表文章可以获得数量不菲的奖金,个别学校甚至奖励超过10万元、100万元;被SCI/SSCI/EI/ISTP收录的论文也会获得相当的金钱奖励。很多教师甚至因此走上了学术歧途或走向发财致富之路。洋杂志已经异化了大学的学术目标和科研评价。第三,带“长”的专家决定科研资源分配。在大学内部,带“长”的专家会利用自己的学术资源、社会资本获得各种各样的科研项目:国家级项目的立项、国家级奖励等。即使在大学之外,在各类项目的立项评审中,在各类项目的评奖中,决定项目立项或获得奖励的专家基本上也是由“匿名”抽出的各校、各科研院所带“长”的专家。这些被“抽出”的带“长”专家决定谁的项目申报好,谁的项目成果优。第四,“亲朋好友”类专家鉴定科研项目。现在的科研项目结项鉴定,虽然名义上由省科研厅或教育厅或学校相关部门来组织,但实际运作中,组织者、买单者是项目主持人。他们自行请专家来鉴定自己的项目,这些专家来鉴定当然也是心照不宣。项目鉴定的场面更多看到的是轰轰烈烈走过场,认认真真写评语,最好是皆大欢喜。专家拿了评审费,吃了庆祝宴;项目主持人得了“国际领先”或“国内领先”的评价。

  二、大学科研评价中“潜规则”的形成土壤

  大学科研评价中“潜规则”形成有其合法、合适的生存土壤。适宜其生长的条件主要包括:第一,政府的诱致性制度设置。诱致性制度是指在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出现时,由制度本身所引起的制定调控对象的自发性追逐获利机会的行为。我国高等教育长期以来一直是有型无类的,实施的“大一统”的评价方式。即:不管你是什么类型的大学,一律以一个标准来评价大学的活动,以一个标准给予获利机会。而最为主要的评价指标就是科研。教学工作水平最后评的是科研实力;博士单位、硕士单位授予权能否获得取决于科研积聚;重点学科、精品课程、质量工程等也主要看科研整体水平。在这些诱致性制度的驱动下,可以看到中国大学的奇怪现象:全部大学搞科研!不管是专科,还是本科;不管是社区型大学,还是教学型大学,亦或是研究型大学全部把科研当成了大学的第一要务。第二,学校的强制性制度设置。强制性制度是制度调控对象不得违背的制度。在政府诱致性制度的驱使下,各高校就把科研指标量化下去,分到具体教师头上,规定完不成科研分者,不得获得年终或其它奖金。于是,我们各类大学又出现另外一种怪现象:大学全体职工搞科研,不管你是教师,还是图书管理员,亦或是一般职工,只要有职称,就有科研工作量。一时间,弄得各杂志社喜从天降,各杂志社特别是核心期刊的主编成为人们送礼结交的对象。第三,大学的院校文化式微。大学的院校文化是指大学行为背后的能动性力量,它是一所大学的核心价值观、主要制度和规范、相关物质设施的总称。从总体上来讲,大学的院校文化是一种价值观上求真和创新的文化、思维方式上自由和包容的文化、行为方式上服务和责任的文化。但在市场的大潮下,在大学越来越紧张的经济压力下,大学的院校文化越来越式微。大学开始把自己等同于市场,等同于官场,等同于企业。大学中再也放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教师们再也不能恬静地待在实验室、图书馆,大学的科研越来越变为一种工具,一种获利、获名的工具。大学人对科研的敬重越来越少了。人们更相信通过搞关系可以拿到项目、发表论文、获得奖励。

  三、如何形成大学科研评价的“真规则”

  如何形成大学科研评价的“真规则”,从其评价异化的原因上可以自然得出三个结论:国家层面科研评价体系的调整;大学层面的科研评价制度重建;重塑大学精神、大学文化。但从具体来讲,国家要改的东西较多,比如最近引人注目、惹人关注的科研经费分配体制问题;科研奖励的评选制度问题;专家的遴选问题;高校分类评价问题等。如果从大学层面上讲,两项制度设计是可以有效改观这种状况。第一,对科研评价中的“同行评议”进行移植和创新。主要应该引入的是对“评议专家” 的连带责任追究问题和诚信追究问题。要创造一个让每一位参与“同行评议”的专家独立行使科研评价权力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同时也要设定对他们涉嫌造假、不公正情况的责任和诚信追究机制。第二对现行的“量化评价”制度进行合理化改革。在注重质量的前提下,参考数量。树立“质量至上”的科研评价理念,引入“学术代表作制度”,不再把论文、论著、项目等科研数量当作很重要的指标和依据,而是主要依据能够代表教师学术能力和水平的学术精品来评价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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