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药品价格是怎么制定一点浅见!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11-30 10:36:11

  不知道坛子里有没关心药品定价的,给大家提供点背景材料参考一下,首先简要地讲一下政府定价范围,并不是所有药物都是政府定价的:1. 国家医保收入药品的所有处方药剂型归国家发改委定,未定之前由省物价局制定临时价格(备案),非处方药剂型及省医保品种由省发改委或物价局定。2. 如果不是上述品种,那就执行市场调节价,自己定去吧。

  目前纳入国家定价范围的药品中西一共是2400种(不算剂型规格),仅占所有上市品种的20%。政府对以上品种制订统一最高零售限价,是上限,不是说大家非得按这个价格卖。

  其次,讲讲定价过程,大家都知道,同一个药品会有很多不同的剂型和规格,客观地说,不管剂型规格怎么变,他们之 间都应该存在一个合理的比价关系,比如说200mg毫克*7片的二甲双胍卖2块钱,那么14片的卖50块,400mg的卖100块显然就不合理了。既然应 该有比价关系,那就得有比的基准,就像上面二甲双胍的例子,如果以7片为基准,那么14片就应该大幅度降价,如果以14片为基准或者叫代表品,那么7片的 反而要涨价~~怎么选才是合理的呢?这里要考虑的因素就比较多了。

  一般来说,有这么几点:临床常用:比如感冒药,一般也就吃一个礼拜,20片包装的比较合适,一盒7片的不够 吃,100片的吃撑了,显然都不具有代表性;再比如解热镇痛药,因为有胃肠道刺激性,一般都做成肠溶剂型比较好,因此就不应该那普通片的价格去比肠溶片, 反过来说,降糖药要求平稳释放,做成分散片就没意义了,如果有分散片的话,那么分散片的价格也没意义。总之,代表品应该尽量选临床常用的。

  市场份额:药品定价考虑的成本,和所有商品一样,不是单个厂家单个批次的孤立成本,而是社会平均成本,市场分额越大,代表性越强,其他因素不再一一例举,总之要综合考虑。

  选好合适的代表品,接下来就是定价了。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基础数据,价格不是拍脑袋拍出来的,是必须有依据 的。基础数据就是重要的一项,包括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的全国范围内的出厂价、批进价、批销价、中标价、中标零售价……不一定全,也不一定完全准确。二是测算 原则,具体内容%¥#·¥,会在沟通会上通报一遍,有兴趣,懒得重复,可以向我了解。一般是用全国平均中标价*1.15兜底。接下去是专家评审会,请一堆 临床/生产/物价方面的人进行评审,根据多数以上的专家意见适当调整,对个别品种进行专向成本调查,聘请会计事物所,带上几个技术方面的专家去查企业的 帐。

  有人会问,既然这么兴师动众地制定价格,为啥药店卖的还是比国家定的便宜很多呢?药店价格低的原因很复杂有合理 的,也有不合理的,有空再专门开帖。由于处方药品主要销售渠道在医院,占80%以上,药店的价格代表性不高。说白了,按药店价格去定的话,医院、药厂都可 以关门了。而且由于这些药品在进入医保之前是自主定价的,一般价格水平都很高,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后,是从现行价格基础上往下降,这阻力可是相当地大。

  说了这么多,其实只完成了一半,现在制定的只是代表剂型规格,如果就到此为止了,那么就会出现媒体爆炒的变换剂 型规格变相涨价了。其实这种现象主要是政府定价范围之外的品种,当然05年之前都比较严重。05年,国家正式出台了药品差比价规则,这也就是我为什么前面 要降比价关系的原因。现在只要定完代表品的价格,剩下的直接套公式算就可以了,不管你以前定的是什么样的高价,一差到底。

  还是前面二甲双胍的例子,假设普通片200mg毫克*7片定了10块钱,那么14片只能乘1.95倍,21片只 能乘2.88倍,变成肠溶片只能乘 1.1 倍~~哪怕国家没有制定这个剂型规格的价格,反正都是代表品加上差比价,怎么翻也翻不出这个五指山。也曾经有对差比价的不同意见。比如按规则小水针比粉针 便宜1块钱,而有个药在水中不稳定,一般都做成粉针,结果有个企业楞头楞脑地开发了个水针,说是采用什么什么先进工艺,成本高,研发投入大,要求比粉针 贵。明明粉针够用了,非得浪费时间金钱做水针,难道这种无谓地增加成本也要患者买单吗?

  当然,目前的比价规则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一些复杂剂型如缓控释剂型还没有规定比价关系,所以企业卯足了劲做缓释控释,连中药也做,倒,中药本来就够缓的了,还缓,没吸收就排泄掉了。

  社会药店同一个药比医院便宜的部分原因

  首先,我并不是说医院的价格合理,药店的价格不合理,只能说形成这种价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正常的也有不正常的。

  1. 按照有关规定,医药销售药品允许在进价基础上顺加15%,特别是去年开始,8部委联合下文,要求全国范围内必须严格按15%执行,因为在较长一段时间里,医院实际进销差率基本上都超过了15%。我个人估计能达到平均30%左右。

  2. 医院销售药品是包含了,医务人员和药剂师的服务价值的,这个价值不应该和药店售货员同价吧?当然,中国人骨子里好象就没有服务价值的概念。

  3. 医院药房的药品保存标准和药店不同,不细讲了。

  4. 厂家把药卖给医院基本上是赊销的,通常要6个月才能拿到回款,长的甚至达两年,占用了厂家的流动资金不说,光利息钱也不是小数目,厂家是敢怒不敢言啊,而药店都是现金提货的,因此厂家卖给医院时会预先考虑到这个损失,卖价相对较高。

  5. 药店和厂家的促销行为 。苏宁促销时,彩电1块钱一台,您不会真以为彩电的成本才一块钱吧?另外,药厂卖给药店也是有返点的,比方说每年销量达到50件,年终就可以赠送1件,这样即便药店按成本价卖,他还是有利润的。

  6. 底价包销,比较复杂,有空专门讲。

  7. 经销商赊购。比方说,我准备炒房地产,但手头钱不够,这个时候有个厂家的药品销路不错,假设1盒出厂价是10块,于是我找去企业,要买1千万件,但是有个 条件,就是1年后结帐,于是货到手后,立马通过药店(进药店不用招标,不用市场推广,方便)以1盒10块,甚至9.5的价格就卖掉,表面上我亏了,但实际 上我有了一笔96000000的流动资金,那点损失比银行贷款利息低,而且不那么麻烦,接下去就乐呵呵地炒房去了,老百姓也"享受"到了廉价药,不过厂家 肯定被坑苦了,下回降价的时候是有苦说不出啊。其实这个道理是和医院拖欠货款一样的,一个抢一个骗而已。

  8. 企业的重点品种不同。假设A,B企业都生产硝本地平和二甲双胍,A的重点品种是硝本地平,B是二甲双胍.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药企十有八九都产能过剩 的,A企业生产线开动两个月,生产的硝本地平就够卖一年了,那剩下10个干吗?总不能白养着员工,或者给大家放大假吧?于是A就在剩下的时间生产其他品 种,可能还不只一个,反正这些品种是可以不挣钱的,能顺利卖掉,不积压就可以了,目的就为了分摊生产成本,于是A的二甲双胍特便宜,而B企业恰恰相反,是 硝本地平特便宜,这些品种往往都集中在药店销售,企业没那心思让他进医院。于是,社会各界就惊诧了,原来这两个药这么便宜啊,政府一看,脸上也挂不住了。 但要真按药店的价格去定了,A,B两家都死翘翘了。

  9. 闲置批文。企业一般都申请了多个批文,但并不是全都生产,要视市场变化而定.但根据规定,如果停产达到一定时间,批文就会被吊销,于是企业隔段时间就会生产一点,就象把压箱底的被子拿出来晒晒一样,当然这些产品,目的也不在于赢利,能卖掉就行,结果和第8点一样。

  10. 委托加工,一些小企业没有自己的产品,专门替人做来料加工,没有研发没有创新,那成本可是相当的低,我觉得某某人说,做药不是做馒头,是有一定道理的。

  以上只是我了解的部分原因。我觉得为什么医院的价格高药店价格低其实没什么意义.最关键的问题在于,为什么医院高价还卖得出去。药品市场比较特殊,因为专业性太强,患者只能听从医生意见,天然地失去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市场机制失灵,个人认为按通用名开处方是个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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