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生物医药知识产权转化和Bayh–Dole法案 -2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1-03-29 16:58:55/ 个人分类:药监出路

  在美国的大学里面,知识产权办公室(Technology Transfer Office)会负责处理研究员和教授专利申请的相关事宜。一般的知识产权办公室都不大,绝大多数业务都是外包的。少数大学,比如MIT,由于业务活跃,办公室有大量常规雇员。

  当教授或研究员认为自己的某项研究成果值得申请专利,他们会首先向办公室填写一份成果披露书(Disclosure Form), 并详细说明自己工作的意义和价值。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国家经费的直接负责人才有权书写这样的披露书,其下属的雇员,例如技术员,博士后或者学生是没有权利的。知识产权办公室在受到披露后,自己会首先进行审核,看披露的内容是否真有价值。然后他们会付费请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评估公司或者专利法律师事务所进行进一步评估。

  评估过程相当的复杂,机构会从研究员的披露书,相关数据,应用价值,进一步的相关经费支持,市场分析以及和研究员的采访交谈中总结成果的价值。80%以上的申请会停在这一步。只有真有工业应用价值的产品才会被用来做专利申请。其后办公室会雇请律师事务所的专利律师开始书写专利申请书。由于美国专利和世界专利的申请以及维持费用及其昂贵,可以达到数十万美金,所以一般的专利申请都会先填写预申请(Provisional patent).这份预申请只要几百美金,也非常简单,但是可以在一年内有效保护专利持有者的权益。关于Provisional Patent的详细内容我会在以后的文章中阐述。

  在知识产权办公室之外,一般大学还设有企业合作办公室,他们往往与风险投资或业界的公司有紧密地联系。公司也经常派人来学校拜访,看有什么和自己有关的新专利,以便和学校协商相关的知识产权转移事宜。

  知识产权一般给学校带来两种收益,一种是在合同签署时的首付费用(upfront payment)。根据专利的价值,从几万到数十万美金不等。另外就是将来销售产品的提成(Royalty).

  这个的变化极大,如上文所介绍,Richard Axel的专利曾经每年给哥伦布亚大学带来超过亿元美金的收入。有意思的是,有的时候学校发现专利非常有趣,会甩开工业界自己当风投,用校产投资成立公司。这样有成功的例子,但是也有损失惨重的。波士顿大学就曾在一个专利上累计投入超过了一亿美金,是其校产的十分之一。结果亏的血本无归。学校往往会和研究员就专利收入分成进行谈判。一般学校会拿走60%的收入,而分给个人40%。当然对于大牌研究员会客气很多,比如MIT的Robert Langer。。。。

  一个良好的产业链条加上科学,法律以及金融相关人才的合作,可以让知识产权转化运转的非常顺利。这就是为什么像波士顿,硅谷等如上人才聚集的地方成为创业者的天堂。近些年我国在科学上的投入已经让我们引进和培养了一批在世界上有一定影响力的科学工作者。但是我们缺乏对科学以及创业有着深刻认识法律,金融人才。这应该将成为我们下一步培养人才的方向。

  美国是世界上风险投资最发达的国家。从信息技术到生物制药,几乎所有知名的企业成功都离不开风险投资的支持。绚烂的投资世界和丰厚的报酬也吸引了一批第一流的科学家转行从事这一工作。在下一篇中,我会以波士顿的生物医药为背景,介绍一批有意思的风险投资公司。


TAG: 生物医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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