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公立医院的“双垄断”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1-09-07 12:45:31

作者:医药经济报 来源:医药经济报 2011-7-7 9:09:43
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及其在药品零售环节的双向垄断地位,根源于管办不分的医疗体制。作为医疗行业监管者的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又是公立医疗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意无意地对社会资本进入医疗行业高设有形无形的行政壁垒,为公立医疗机构谋取了行政垄断地位。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使得尽管中央政府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行业政策已经20多年,公立医疗机构依然一统天下,民营医疗机构依然少得可怜、弱得可怜。

由于绝大多数医院是公立医院,公费医疗和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也就绝大多数是公立医院,而且这种定点资格很难被取消,这进一步强化了公立医院的行政垄断地位。由于医院垄断着处方权,只要控制处方不外流,它事实上就垄断了处方药零售业务。处方药销售占国内整个药品零售额的75%左右,因此,公立医院事实上控制了绝大多数药品零售业务,这使得公立医院成为药品市场上的双向垄断者:面对众多的药厂,医院处于买方垄断地位;面对患者,医院处于卖方垄断地位。

有些人不承认公立医院具有上述行政垄断地位。本文无意争论此事,只给出2个众所周知的典型事实:

第一个事实是,近10年来中央数部委三令五申公立医院采购药品后必须在60天内向医药企业支付采购款,但是迄今几乎没有多少医院执行这一政策。医院购药回款期基本都在半年以上,相当一部分长达1年。但即便如此长期拖欠货款,医药企业还不得不继续向其供应药品,公立医院在药品购销市场上的强势地位由此一目了然。

第二个事实是,公立医院的药品零售价是其实际采购价(不是名义采购价或开票价)的数倍甚至数十倍,医院的药品销售利润非常高,远高于全社会的平均利润水平,并且近20年来一直如此。可以佐证这一点的是近20年公立医院的发展速度,一方面,近20年来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很少,平均只占公立医院运营费用的5%左右;另一方面,公立医院的大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是亏本的。然而,在政府投入很少、医疗服务提供又亏本的情况下,近20年来公立医院在固定资产建设方面突飞猛进,合理的解释就是药品零售这一部分产生了很高的利润(近年来,设备检查费和医用耗材成为另外两个暴利来源。和药品暴利一样,它们实质都来自于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上的行政垄断地位)。

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是,在一个竞争性市场上,能够长期维持的价格只能是等于供给成本的价格。供给成本包括生产、运输、储存成本以及税费等。换句话说,长期内竞争充分的市场没有超额利润。如果一个市场长期存在超额利润,该市场肯定是缺乏竞争的垄断性市场。因此,公立医院的药价高企、药品利润丰厚,只能是因为公立医院在药品零售环节缺乏竞争,存在垄断。

严格讲,说今天的公立医院拥有垄断即市场独占地位并不准确。的确,公立医院尤其是大型三甲医院尽管竞争压力很小,但是绝非没有竞争。因此,严谨的说法是其拥有“寡头”地位,或者说中国的医疗服务市场是“竞争不完全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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