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分析测试百科网 >> 行业热点 >> 国际新闻 >> 查看资讯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8-8-13 17:39 作者: webmaster 来源: 国家食品安全信息中心 查看: 2次
欧委会官方网站8月5日公告决定,修改2002年相关决议,批准进口来自中国山东的加热禽肉产品。这标志着在经过中方数年努力后,中国禽肉产品将重返欧盟市场。根据公告,允许进口的中国产品仅限于来自中国山东省,并须出具中国官方检验报告,生产过程中加热温度至少达70℃。欧方将重点检验氯霉素、硝基呋喃及代谢物残留。按计划,欧委会将于8月19日公布获准对欧出口的中国工厂名单,该名单将于9月2日生效,这意味着停止了6年的禽肉产品可恢复对欧出口。
评分:0
内容:
验证: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