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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鸭店出售含致癌物“烤鸭油”

20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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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烤鸭油,鸭子在烤制过程中流出的垃圾油脂,因多次高温加热产生致癌物质,专家称此油比“地沟油”还毒。记者在杭州暗访发现,一家普通烤鸭店一天可“生产”烤鸭油几十斤,每斤1块多钱卖出,很多烤鸭店、小吃店甚至超市都在使用或销售烤鸭油。

  烤鸭油泛滥令人吃惊,更令人吃惊的是相关监管部门推诿扯皮:杭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他们没有具体市场监管职能,建议向工商和卫生部门反映;杭州市卫生局监督所表示,如果是小摊贩使用烤鸭油,那么属于工商部门管;而工商局则称,这事不归他们管,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有利益抢着管,有问题都不管,某种意义上说,相关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正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最重要缘由。

  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管理,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管理。这种分段是很“奢侈”的,意味着要设立很多机构,老百姓要供养很多人保护“餐桌安全”――为保证食品安全,多耗费一些人力、物力、财力是值得的。问题在于,设了这么多机构、养了这么多人,却没换来食品安全。

   这种分段管理最大弊端是责任不明晰。看上去各管一段,分工明确,实际上,食品安全问题往往是不分段的,并不是某一个环节的问题。拿烤鸭油来说,烤制过程中流出垃圾油脂,相当于生产环节,而烤鸭油的使用和销售又分属餐饮、流通环节。这样,监管就涉及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正因涉及多个部门,所以每个部门都认为不是自己的监管范围,都可以将皮球踢给别的部门,从而导致十几个“婆婆”管不好老百姓的一顿饭。

  “责任不明晰”的另一层含义是,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因涉及多个监管部门,所以各个部门都不必为监管不力承担责任,食品安全的责任追究成了一笔糊涂账。也许,现在亟需解决的问题不仅在于谁来监管食品安全,更在于谁来监管食品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

  我们需要重新审视食品多段监管的利弊得失,至少从实践来看,这种成本很高、效率很低的监管体制很难保证食品安全。既然十几个“婆婆”管不好老百姓的一顿饭,不如变多段管理为统一管理,由一个“婆婆”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避免职权交错重叠,同时避免相互扯皮、内耗。实际上,很多国家就是这样做的,人家那里没有隔三岔五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他们有什么好法,我们不妨予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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