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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吴忠 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3769号点位地块综合整治项目采购意向

    发布时间:2024/03/25
    类型:招标预告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0483 项目名称: 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3769号点位地块综合整治项目
    分包名称: 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3769号点位地块综合整治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2000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20020800-环境评估服务 环境评估服务 1. 项目背景 根据《关于对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发现疑问问题进行交办的函》的要求,盐池县相关的10处问题点位中占地面积最大、固体废物堆存量最多、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最大的编号3769点位问题,需尽快开展整治整改工作。 该点位位于大水坑镇,石膏园区北侧500米处,面积4700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堆放有炉渣、石块、渣土等建筑垃圾及矸石。 该固废堆整体呈东高西低,南侧500m为处宁夏巨拓实业有限公司,东侧北侧及西侧为草地,已形成近20年。该点位固废堆固废来源为2002年建设的宁夏全世达镁业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还原渣,炉渣,煤矸石、镁渣等,后续厂区拆除重建时,又产生建筑垃圾等倾倒至此处,最终形成该固废堆。 目前,急需对该点位开展固废排查、水文地勘、危废鉴别、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等工作,并制定综合整治方案,为后续该点位整治整改提供技术支撑。 2. 编制依据 2.1 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7)《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2016年5月31日印发);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 (10)《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 (11)《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1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环发〔2013〕46号); (13)《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在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1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6月5日起实施) (15)《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2 技术导则、标准及规范 (1)《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2)《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 682-2019); (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 (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 (7)《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 (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1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1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T91-2002); (1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MT/T18314-2001); (13)《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1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20); (15)《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国家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 (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7)《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 (18)《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 (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 (2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2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2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2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2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2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26)《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 (27)《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 (2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2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3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10); (31)《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翻转法》(GB 5086.1-1997); (32)《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HJ/T 299-2007); (33)《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HJ 557-2010); (34)《固体废物 腐蚀性测定 玻璃电极法》(GB 15555.12-1995)。 3.项目内容 3.1 固体废物排查工作 3.1.1 工程测绘与航拍 (1)方法要求 采用工程测量测定场地边界红线,方法采用RTK测量,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采用无人机航拍对场地实施航拍,获取场地正射影像坐标格式数据;工程测绘数据结合正射影像数据,建立场地三维DEM和三维实景模型。 (2)提交成果 ①正射影像数据(图件)1幅; ②场地地形简图1幅; ③三维建模框架数据(为三维地质建模提供)1组。 3.1.2 地球物理勘探 (1)实物工作量 ①三维高密度电法勘探点≥3000个; ②三维曲面模型1组; ③三维实体模型1组; ④成果报告1份。 (2)方法要求 ①野外数据采集:高密度勘探点采用三维布设,探测深度≥20m,点距1~5m(可根据勘探需要调整),总体原则以面上控制和重点区加密相结合。 ②常规内业数据处理:数据处理反演主要有(包含但不限于)数据去噪处理、一维二维反演、三维处理。断面解释和地质分析,固废和原状土平面分析。 ③三维地质建模:采用航拍、测绘、钻探、物探以及地质数据进行多源数据三维地质建模,分别建立三维曲面模型和三维实体模型,输出平面成果和三维曲面、三维实体切片、三维动态演示成果各1套,采用三维方法估算勘探深度内各层体积等空间参数。 ④报告编制:综合多种工作手段、不同阶段的数据和成果,编制三维地球物理勘查报告。 (3)预期成果 ①三维地球物理勘查报告1份; ②三维数据体1组; ③三维地质曲面模型图1组; ④三维地质实体模型切片图1组。 3.1.3 水文地质调查 (1)实物工作量 水文钻探及建井≥10口,深度≥20m; 入渗试验≥4组,抽水试验≥4组;土工试验≥40组; 水文地质调查报告1份。 (2)方法要求 ①基于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与分析部署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②水文地质调查及点位测绘,调查内容主要为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地形地貌调查、机(民)井调查、地表水调查、环境敏感点调查等; ③水文及岩土地质钻探,查明重点填埋区及外围勘探深度范围内的地层岩性、结构、含水层的厚度、渗透性能、各含水层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的变化规律及其水力联系。按照规范要求实施水文地质建井和水文统测。 ④水文地质试验及土工试验 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钻探揭露结果,部署入渗试验、抽水试验、观潮等水文地质试验以及渗透率、含水性等土工试验。 ④报告编写 综合分析调查工作获取的数据,分析调查区地形地貌类型及分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划分水文地质单元,明确含水层、隔水层、包气带等地下水系统各要素特征,分析地下水补径排条件,查明地下水流场及地下水与周边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系,论述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计算统计各含水层渗透系数、水力梯度、厚度等关键要素的相关参数,按照任务要求和有关规范编制成果,出具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调查报告。 (3)提交成果 水文地质调查报告1份; 钻探编录相关数据1套。 3.1.4 钻探 (1)实物工作量:取样钻探≥700m。 (2)方法要求 ①按照固废排查和环境综合地质调查的相关要求,实施取样钻探工作; ②根据现场工程地质条件和环境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回转钻进、跟管钻进、潜孔锤钻进中选择适合的钻探工艺实施现场工作。 (3)提交成果 ①配合固废排查和环境地质调查实施钻探取样。 ②钻探编录资料1套。 3.2 危险特性鉴别工作 3.2.1 工作内容 针对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堆存固体废物样品的检测结果,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为后续处置与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3.2.2 初筛样品采集份样数及检测指标 (1)样品采集份样数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第3.4条“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相关表述,同时根据4.2.4条第f)款“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贮存、利用、处置等环境事件涉及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因环境事件处理或应急处置要求,可适当减少采样份样数,每类固体废物的采样份样数≥5个”,因此每类固体废物采样份样数≥2份。 (2)检测指标 对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堆存固体废物的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和毒性物质含量相关指标进行检测。 初筛样品检测指标及推荐检测方法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腐蚀性 pH值 《固体废物 腐蚀性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15555.12-1995) 腐蚀速率 《金属材料实验室均匀腐蚀全浸试验方法》(JB/T7901-1999) 浸出毒性 浸出液制备方法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 氰化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G 无机氟化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F 砷、硒、汞 《固体废物汞、砷、硒、铋、锑的测定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HJ702-2014) 铜、锌、铅、镉、总铬、铍、钡、镍、总银 《固体废物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81-2016) 六价铬 《固体废物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15555.4-1995) 烷基汞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 《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4204-1993) 丙烯腈 《固体废物丙烯醛、丙烯腈和乙腈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HJ874-2017) 1,2-二硝基苯、1,3-二硝基苯、1,4-二硝基苯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K 对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L 多氯联苯 《固体废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891-2017) 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氯仿、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643-2013) 硝基苯、五氯苯酚、苯酚、2,4,6-三氯苯酚、2,4-二氯苯酚、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固体废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951-2018) 苯并[a]芘 《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892-2017) 毒性物质含量 氟化物 《固体废物 氟的测定 碱熔-离子选择电极法》(HJ999-2018) 氰化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G 石油溶剂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附录O 挥发性有机物定性、半定量 《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643-2013) 半挥发性有机物定性、半定量 《固体废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951-2018) 金属定性、半定量 《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66-2015) 易燃性 固态易燃性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易燃固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GB19521.1-2004) 反应性 氰化氢气体反应性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484-2009)(方法2) 硫化氢气体反应性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1226-2021) 遇水易燃气体反应性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GB19521.4-2004) 3.2.3 正式鉴别样品采集份样数及检测指标 (1)样品采集份样数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第4.2.1条,危险废物鉴别需根据待鉴别固体物质的质量确定采样份样数(第4.2.4 条所列情形除外),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堆存镁冶炼渣超过了1000吨,因此本次采样份样数≥100个;煤渣等其他类需开展正式鉴别的固体废物每类采样份样数≥20个。 (2)检测指标 对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点位堆存固废的浸出毒性和毒性物质含量相关指标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指标。 镁冶炼渣正式鉴别检测指标及推荐检测方法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浸出毒性 浸出液制备方法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 氰化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G 无机氟化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F 硒、汞 《固体废物汞、砷、硒、铋、锑的测定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HJ702-2014) 铅、钡 《固体废物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81-2016) 毒性物质含量 氟化物 《固体废物 氟的测定 碱熔-离子选择电极法》(HJ999-2018) 氰化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G 石油溶剂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附录O 铬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87-2014) 锡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D 砷 《固体废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HJ 702-2014) 钒 《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 锰 钴 钛 镍 钡 铅 3.2.4 成果提交 ①每种需鉴别的固废,提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1份; ②每种需鉴别的固废,提交危险特性鉴别报告1份。 3.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鉴别工作 3.3.1 工作内容 针对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堆存镁冶炼渣样品的检测结果,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鉴别工作,为后续处置与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3.3.2 样品采集份样数及检测指标 (1)样品采集份样数 参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1998)表1确定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堆存镁冶炼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鉴别的采样份样数,≥20份。 (2)检测指标 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等文件的要求确定检测指标如下:其中,第一类污染物包括: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a]芘、总铍、总银;第二类污染物包括:pH、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合物、硫化物、氨氮、氟化物、磷酸盐、甲醛、苯胺类、硝基苯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铜、总锌、总锰、元素磷、有机磷农药、乐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五氯酚及五氯酚钠、可吸附有机卤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甲苯、乙苯、总硒、总有机碳、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氯苯、邻-二氯苯、对-二氯苯、对-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苯酚、间-甲酚、2,4-二氯酚、2,4,6-三氯酚、邻苯二甲酸二丁脂、邻苯二甲酸二辛脂、丙烯腈、总硒、总有机碳。 第一类污染物 检测指标及推荐检测方法 序号 污染物 分析方法 1 总汞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694-2014) 2 烷基汞 《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4204-1993) 3 总镉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4 总铬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5 六价铬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7-1987) 6 总砷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694-2014) 7 总铅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8 总镍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9 苯并[a]芘 《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78-2009) 10 总铍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11 总银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第二类污染物 检测指标及推荐检测方法 序号 污染物 分析方法 1 pH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 2 色度(稀释倍数) 《水质 色度的测定》(GB/T 11903-1089) 3 悬浮物(SS)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11901-1089)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5 化学需氧量(COD)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2017) 6 石油类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 7 动植物油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 8 挥发酚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9 总氰化合物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10 硫化物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HJ/T 60-2000) 11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12 氟化物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4-1987) 13 磷酸盐(以P计) 《水质 氰化物等的测定 真空检测管-电子比色法》(HJ 659-2013) 14 甲醛 《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 601-2011) 15 苯胺类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GB/T 11889-1989) 16 硝基苯类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48-2013)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 7494-1987) 18 总铜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19 总锌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20 总锰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23 元素磷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00-2014)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3192-1991) 25 乐果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3192-1991) 26 对硫磷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3192-1991) 27 甲基对硫磷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3192-1991) 28 马拉硫磷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3192-1991)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76-2013) 30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T 83-2001) 31 三氯甲烷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32 四氯化碳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33 三氯乙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34 四氯乙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35 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36 甲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37 乙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38 邻-二甲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39 对-二甲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40 间-二甲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41 氯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42 邻-二氯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43 对-二氯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44 对-硝基氯苯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48-2013) 45 2,4-二硝基氯苯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48-2013) 46 苯酚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 气相色谱法》(HJ 676-2013) 47 间-甲酚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 气相色谱法》(HJ 676-2013) 48 2,4-二氯酚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 气相色谱法》(HJ 676-2013) 49 2,4,6-三氯酚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 气相色谱法》(HJ 676-2013) 50 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2年 4.3.2.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 51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2年 4.3.2.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 52 丙烯腈 《水质 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806-2016) 53 总硒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694-2014) 54 总有机碳(TOC)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2009) 3.4 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工作 3.4.1 工作内容 针对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堆存固体废物地块,开展地块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工作,为后续处置与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3.4.2 样品采集份样数及检测指标 (1)样品采集份样数 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点位位于大水坑镇,石膏园区北侧500米处,面积4700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堆放有炉渣、石块、渣土等建筑垃圾及矸石。 土壤点位布设: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6.1.3.1采样点水平方向的布设”,本次调查结合地块功能区分布采用系统布点法+专业判断法布设土壤采样点位,系统布点法适用于各类地块情况,特别是污染分布不明确或污染分布范围大的情况,专业判断法适用于潜在污染明确的地块。 该调查区域的总面积约47000 m2(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参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要求,按照≥50×50m网格布点,共计布设约30个调查点位。具体采样点位可依据地块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同时,地块外布设4个以上土壤对照点位。 地下水点位布设: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在调查地块的可能污染区域布设≥8口地下水监测井。同时,周边布设≥4个地下水对照点位。 (2)检测指标 土壤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即7种重金属和无机物、27种挥发性有机物和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中所列项目,其他项目包括pH值、硒、钡、钛、钒、锰、钴、锡、无机氟化物、氰化物、石油溶剂等其他潜在污染物。 土壤检测指标和推荐检测方法 项目 检测方法 pH值 土壤 pH值的测定 电位法 HJ 962-2018 总汞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 GB/T 22105.1-2008 砷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2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 GB/T 22105.2-2008 镉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六价铬 土壤和沉积物 六价铬的测定 碱溶液提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1082-2019 铜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铅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镍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锌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铬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钴 土壤和沉积物 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803-2016 硒 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HJ 680-2013 钡 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81-2016 钛 土壤和沉积物无机元素的测定波长色散射线荧光光谱法 HJ 780-2015 锰 土壤和沉积物 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803-2016 钒 土壤和沉积物 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803-2016 锡 土壤质量 重金属测定 王水回流消解原子吸收法 NY/T 1613-2008 氟化物 土壤质量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22104-2008 氰化物 土壤 氰化物和总氰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HJ 745-2015 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石油烃(C10-C40) 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10-C40)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1021-2019 苯胺 土壤中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 GR QW322-2017 1/0 2,6-二氯苯酚 土壤和沉积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03-2014 VOCs(氯甲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反式-1,2-二氯乙烯、1,1-二氯乙烷、顺式-1,2-二氯乙烯、2,2-二氯丙烷、溴氯甲烷、氯仿、1,1,1-三氯乙烷、1,1-二氯丙烯、四氯化碳、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二溴甲烷、一溴二氯甲烷、顺-1,3-二氯丙烯、甲苯、反-1,3-二氯丙烯、1,1,2-三氯乙烷、1,3-二氯丙烷、四氯乙烯、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溴仿、异丙苯、1,1,1,2-四氯乙烷、溴苯、1,2,3-三氯丙烷、4-氯甲苯、叔丁基苯、1,2,4-三甲基苯、仲丁基苯、4-异丙基甲苯、1,3-二氯苯、1,4-二氯苯、正丁基苯、1,2-二氯苯、1,2-二溴-3-氯丙烷、1,2,4-三氯苯、六氯丁二烯、萘、1,2,3-三氯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SVOCs(N-亚硝基二甲胺、苯酚、双(2-氯乙基)醚、2-氯苯酚、2-甲基苯酚、二(2-氯异丙基)醚、六氯乙烷、N-亚硝基二正丙胺、4-甲基苯酚、硝基苯、异佛尔酮、2-硝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二(2-氯乙氧基)甲烷、2,4-二氯苯酚、4-氯苯胺、4-氯-3-甲基苯酚、2-甲基萘、六氯环戊二烯、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2-硝基苯胺、2-氯萘、苊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2,6-二硝基甲苯、苊、3-硝基苯胺、2,4-二硝基甲苯、4-硝基苯酚、芴、4-氯苯基苯基醚、邻苯二甲酸二乙酯、4-硝基苯胺、4,6-二硝基-2-甲基苯酚、偶氮苯、4-溴苯基苯基醚、六氯苯、五氯苯酚、菲、蒽、咔唑、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荧蒽、芘、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几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地下水检测因子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检测指标包括但不限于GB/T 14848表1的指标(放射性指标、微生物指标除外)、GB 36600表1的45项和其他潜在特征污染物。 地下水指标及推荐检测方法 项目 检测方法 六价铬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1987 汞、砷、硒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2014 铜、铅、镉、镍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2014 铬、钴、锌、钛、锰、锡、钒、钡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 pH值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147-2020 溶解性总固体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3.1.7.2 103~105 °C烘干的可滤残渣 硫酸根、硝酸根 水质 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 氯化物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GB/T 11896-1989 挥发酚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3-2009 高锰酸盐指数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T 11892-1989酸性高锰酸钾法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亚硝酸盐氮 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 7493-1987 易释放氰化物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484-2009方法2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氟化物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4-1987 甲醇 水质 甲醇和丙酮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895-2017 2,6-二氯苯酚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44-2015 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水质 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894-2017 氯甲烷 水质 氯甲烷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XR QW154-2020 4/0 VOCs(氯乙烯、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反式-1,2-二氯乙烯、1,1-二氯乙烷、顺式-1,2-二氯乙烯、2,2-二氯丙烷、溴氯甲烷、氯仿、1,1,1-三氯乙烷、1,1-二氯丙烯、四氯化碳、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二溴甲烷、一溴二氯甲烷、顺-1,3-二氯丙烯、甲苯、反-1,3-二氯丙烯、1,1,2-三氯乙烷、1,3-二氯丙烷、四氯乙烯、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氯苯、1,1,1,2-四氯乙烷、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溴仿、异丙苯、1,1,2,2-四氯乙烷、溴苯、1,2,3-三氯丙烷、正丙苯、2-氯甲苯、1,3,5-三甲基苯、4-氯甲苯、叔丁基苯、1,2,4-三甲基苯、仲丁基苯、对-异甲基甲苯、1,3-二氯苯、1,4-二氯苯、正丁基苯、1,2-二氯苯、1,2-二溴-3-氯丙烷、1,2,4-三氯苯、六氯丁二烯、1,2,3-三氯苯、氯丁二烯、环氧氯丙烷)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39-2012 SVOCs(苯胺、苯酚、双(2-氯乙基)醚、2-氯苯酚、2-甲基苯酚、二(2-氯异丙基)醚、六氯乙烷、4-甲基苯酚、硝基苯、异佛尔酮、2-硝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二(2-氯乙氧基)甲烷、2,4-二氯苯酚、4-氯苯胺、4-氯-3-甲基苯酚、2-甲基萘、六氯环戊二烯、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2-硝基苯胺、2-氯萘、苊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2,6-二硝基甲苯、苊、3-硝基苯胺、2,4-二硝基甲苯酚、二苯并呋喃、2,4-二硝基甲苯、4-硝基苯酚、芴、4-氯苯基苯基醚、邻苯二甲酸二乙酯、4-硝基苯胺、4,6-二硝基-2-甲基苯酚、偶氮苯、4-溴苯基苯基醚、六氯苯、五氯苯酚、菲、蒽、咔唑、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荧蒽、芘、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几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茚并(g,h,i)苝) 水质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质谱法 GR QW148-2014 1/0 多环芳烃(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 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478-2009 3.4.3 成果提交 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综合整治方案1份。 1 2200000.00 标的1-环境评估服务:1. 项目背景 根据《关于对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发现疑问问题进行交办的函》的要求,盐池县相关的10处问题点位中占地面积最大、固体废物堆存量最多、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最大的编号3769点位问题,需尽快开展整治整改工作。 该点位位于大水坑镇,石膏园区北侧500米处,面积4700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堆放有炉渣、石块、渣土等建筑垃圾及矸石。 该固废堆整体呈东高西低,南侧500m为处宁夏巨拓实业有限公司,东侧北侧及西侧为草地,已形成近20年。该点位固废堆固废来源为2002年建设的宁夏全世达镁业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还原渣,炉渣,煤矸石、镁渣等,后续厂区拆除重建时,又产生建筑垃圾等倾倒至此处,最终形成该固废堆。 目前,急需对该点位开展固废排查、水文地勘、危废鉴别、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等工作,并制定综合整治方案,为后续该点位整治整改提供技术支撑。 2. 编制依据 2.1 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7)《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2016年5月31日印发);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 (10)《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 (11)《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1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环发〔2013〕46号); (13)《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在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1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6月5日起实施) (15)《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2 技术导则、标准及规范 (1)《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2)《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 682-2019); (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 (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 (7)《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 (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1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1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T91-2002); (1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MT/T18314-2001); (13)《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1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20); (15)《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国家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 (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7)《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 (18)《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 (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 (2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2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2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2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2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2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26)《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 (27)《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 (2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2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3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10); (31)《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翻转法》(GB 5086.1-1997); (32)《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HJ/T 299-2007); (33)《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HJ 557-2010); (34)《固体废物 腐蚀性测定 玻璃电极法》(GB 15555.12-1995)。 3.项目内容 3.1 固体废物排查工作 3.1.1 工程测绘与航拍 (1)方法要求 采用工程测量测定场地边界红线,方法采用RTK测量,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采用无人机航拍对场地实施航拍,获取场地正射影像坐标格式数据;工程测绘数据结合正射影像数据,建立场地三维DEM和三维实景模型。 (2)提交成果 ①正射影像数据(图件)1幅; ②场地地形简图1幅; ③三维建模框架数据(为三维地质建模提供)1组。 3.1.2 地球物理勘探 (1)实物工作量 ①三维高密度电法勘探点≥3000个; ②三维曲面模型1组; ③三维实体模型1组; ④成果报告1份。 (2)方法要求 ①野外数据采集:高密度勘探点采用三维布设,探测深度≥20m,点距1~5m(可根据勘探需要调整),总体原则以面上控制和重点区加密相结合。 ②常规内业数据处理:数据处理反演主要有(包含但不限于)数据去噪处理、一维二维反演、三维处理。断面解释和地质分析,固废和原状土平面分析。 ③三维地质建模:采用航拍、测绘、钻探、物探以及地质数据进行多源数据三维地质建模,分别建立三维曲面模型和三维实体模型,输出平面成果和三维曲面、三维实体切片、三维动态演示成果各1套,采用三维方法估算勘探深度内各层体积等空间参数。 ④报告编制:综合多种工作手段、不同阶段的数据和成果,编制三维地球物理勘查报告。 (3)预期成果 ①三维地球物理勘查报告1份; ②三维数据体1组; ③三维地质曲面模型图1组; ④三维地质实体模型切片图1组。 3.1.3 水文地质调查 (1)实物工作量 水文钻探及建井≥10口,深度≥20m; 入渗试验≥4组,抽水试验≥4组;土工试验≥40组; 水文地质调查报告1份。 (2)方法要求 ①基于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与分析部署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②水文地质调查及点位测绘,调查内容主要为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地形地貌调查、机(民)井调查、地表水调查、环境敏感点调查等; ③水文及岩土地质钻探,查明重点填埋区及外围勘探深度范围内的地层岩性、结构、含水层的厚度、渗透性能、各含水层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的变化规律及其水力联系。按照规范要求实施水文地质建井和水文统测。 ④水文地质试验及土工试验 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钻探揭露结果,部署入渗试验、抽水试验、观潮等水文地质试验以及渗透率、含水性等土工试验。 ④报告编写 综合分析调查工作获取的数据,分析调查区地形地貌类型及分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划分水文地质单元,明确含水层、隔水层、包气带等地下水系统各要素特征,分析地下水补径排条件,查明地下水流场及地下水与周边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系,论述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计算统计各含水层渗透系数、水力梯度、厚度等关键要素的相关参数,按照任务要求和有关规范编制成果,出具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调查报告。 (3)提交成果 水文地质调查报告1份; 钻探编录相关数据1套。 3.1.4 钻探 (1)实物工作量:取样钻探≥700m。 (2)方法要求 ①按照固废排查和环境综合地质调查的相关要求,实施取样钻探工作; ②根据现场工程地质条件和环境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回转钻进、跟管钻进、潜孔锤钻进中选择适合的钻探工艺实施现场工作。 (3)提交成果 ①配合固废排查和环境地质调查实施钻探取样。 ②钻探编录资料1套。 3.2 危险特性鉴别工作 3.2.1 工作内容 针对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堆存固体废物样品的检测结果,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为后续处置与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3.2.2 初筛样品采集份样数及检测指标 (1)样品采集份样数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第3.4条“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相关表述,同时根据4.2.4条第f)款“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贮存、利用、处置等环境事件涉及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因环境事件处理或应急处置要求,可适当减少采样份样数,每类固体废物的采样份样数≥5个”,因此每类固体废物采样份样数≥2份。 (2)检测指标 对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堆存固体废物的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和毒性物质含量相关指标进行检测。 初筛样品检测指标及推荐检测方法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腐蚀性 pH值 《固体废物 腐蚀性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15555.12-1995) 腐蚀速率 《金属材料实验室均匀腐蚀全浸试验方法》(JB/T7901-1999) 浸出毒性 浸出液制备方法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 氰化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G 无机氟化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F 砷、硒、汞 《固体废物汞、砷、硒、铋、锑的测定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HJ702-2014) 铜、锌、铅、镉、总铬、铍、钡、镍、总银 《固体废物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81-2016) 六价铬 《固体废物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15555.4-1995) 烷基汞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 《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4204-1993) 丙烯腈 《固体废物丙烯醛、丙烯腈和乙腈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HJ874-2017) 1,2-二硝基苯、1,3-二硝基苯、1,4-二硝基苯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K 对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L 多氯联苯 《固体废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891-2017) 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氯仿、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643-2013) 硝基苯、五氯苯酚、苯酚、2,4,6-三氯苯酚、2,4-二氯苯酚、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固体废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951-2018) 苯并[a]芘 《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892-2017) 毒性物质含量 氟化物 《固体废物 氟的测定 碱熔-离子选择电极法》(HJ999-2018) 氰化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G 石油溶剂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附录O 挥发性有机物定性、半定量 《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643-2013) 半挥发性有机物定性、半定量 《固体废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951-2018) 金属定性、半定量 《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66-2015) 易燃性 固态易燃性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易燃固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GB19521.1-2004) 反应性 氰化氢气体反应性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484-2009)(方法2) 硫化氢气体反应性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1226-2021) 遇水易燃气体反应性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GB19521.4-2004) 3.2.3 正式鉴别样品采集份样数及检测指标 (1)样品采集份样数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第4.2.1条,危险废物鉴别需根据待鉴别固体物质的质量确定采样份样数(第4.2.4 条所列情形除外),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堆存镁冶炼渣超过了1000吨,因此本次采样份样数≥100个;煤渣等其他类需开展正式鉴别的固体废物每类采样份样数≥20个。 (2)检测指标 对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点位堆存固废的浸出毒性和毒性物质含量相关指标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指标。 镁冶炼渣正式鉴别检测指标及推荐检测方法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浸出毒性 浸出液制备方法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 氰化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G 无机氟化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F 硒、汞 《固体废物汞、砷、硒、铋、锑的测定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HJ702-2014) 铅、钡 《固体废物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81-2016) 毒性物质含量 氟化物 《固体废物 氟的测定 碱熔-离子选择电极法》(HJ999-2018) 氰化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G 石油溶剂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附录O 铬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87-2014) 锡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D 砷 《固体废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HJ 702-2014) 钒 《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 锰 钴 钛 镍 钡 铅 3.2.4 成果提交 ①每种需鉴别的固废,提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1份; ②每种需鉴别的固废,提交危险特性鉴别报告1份。 3.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鉴别工作 3.3.1 工作内容 针对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堆存镁冶炼渣样品的检测结果,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鉴别工作,为后续处置与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3.3.2 样品采集份样数及检测指标 (1)样品采集份样数 参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1998)表1确定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堆存镁冶炼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鉴别的采样份样数,≥20份。 (2)检测指标 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等文件的要求确定检测指标如下:其中,第一类污染物包括: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a]芘、总铍、总银;第二类污染物包括:pH、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合物、硫化物、氨氮、氟化物、磷酸盐、甲醛、苯胺类、硝基苯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铜、总锌、总锰、元素磷、有机磷农药、乐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五氯酚及五氯酚钠、可吸附有机卤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甲苯、乙苯、总硒、总有机碳、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氯苯、邻-二氯苯、对-二氯苯、对-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苯酚、间-甲酚、2,4-二氯酚、2,4,6-三氯酚、邻苯二甲酸二丁脂、邻苯二甲酸二辛脂、丙烯腈、总硒、总有机碳。 第一类污染物 检测指标及推荐检测方法 序号 污染物 分析方法 1 总汞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694-2014) 2 烷基汞 《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4204-1993) 3 总镉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4 总铬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5 六价铬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7-1987) 6 总砷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694-2014) 7 总铅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8 总镍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9 苯并[a]芘 《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78-2009) 10 总铍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11 总银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第二类污染物 检测指标及推荐检测方法 序号 污染物 分析方法 1 pH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 2 色度(稀释倍数) 《水质 色度的测定》(GB/T 11903-1089) 3 悬浮物(SS)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11901-1089)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5 化学需氧量(COD)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2017) 6 石油类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 7 动植物油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 8 挥发酚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9 总氰化合物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10 硫化物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HJ/T 60-2000) 11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12 氟化物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4-1987) 13 磷酸盐(以P计) 《水质 氰化物等的测定 真空检测管-电子比色法》(HJ 659-2013) 14 甲醛 《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 601-2011) 15 苯胺类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GB/T 11889-1989) 16 硝基苯类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48-2013)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 7494-1987) 18 总铜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19 总锌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20 总锰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23 元素磷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00-2014)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3192-1991) 25 乐果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3192-1991) 26 对硫磷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3192-1991) 27 甲基对硫磷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3192-1991) 28 马拉硫磷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3192-1991)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76-2013) 30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T 83-2001) 31 三氯甲烷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32 四氯化碳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33 三氯乙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34 四氯乙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35 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36 甲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37 乙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38 邻-二甲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39 对-二甲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40 间-二甲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41 氯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42 邻-二氯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43 对-二氯苯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44 对-硝基氯苯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48-2013) 45 2,4-二硝基氯苯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48-2013) 46 苯酚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 气相色谱法》(HJ 676-2013) 47 间-甲酚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 气相色谱法》(HJ 676-2013) 48 2,4-二氯酚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 气相色谱法》(HJ 676-2013) 49 2,4,6-三氯酚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 气相色谱法》(HJ 676-2013) 50 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2年 4.3.2.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 51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2年 4.3.2.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 52 丙烯腈 《水质 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806-2016) 53 总硒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694-2014) 54 总有机碳(TOC)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2009) 3.4 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工作 3.4.1 工作内容 针对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堆存固体废物地块,开展地块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工作,为后续处置与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3.4.2 样品采集份样数及检测指标 (1)样品采集份样数 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点位位于大水坑镇,石膏园区北侧500米处,面积4700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堆放有炉渣、石块、渣土等建筑垃圾及矸石。 土壤点位布设: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6.1.3.1采样点水平方向的布设”,本次调查结合地块功能区分布采用系统布点法+专业判断法布设土壤采样点位,系统布点法适用于各类地块情况,特别是污染分布不明确或污染分布范围大的情况,专业判断法适用于潜在污染明确的地块。 该调查区域的总面积约47000 m2(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参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要求,按照≥50×50m网格布点,共计布设约30个调查点位。具体采样点位可依据地块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同时,地块外布设4个以上土壤对照点位。 地下水点位布设: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在调查地块的可能污染区域布设≥8口地下水监测井。同时,周边布设≥4个地下水对照点位。 (2)检测指标 土壤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即7种重金属和无机物、27种挥发性有机物和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中所列项目,其他项目包括pH值、硒、钡、钛、钒、锰、钴、锡、无机氟化物、氰化物、石油溶剂等其他潜在污染物。 土壤检测指标和推荐检测方法 项目 检测方法 pH值 土壤 pH值的测定 电位法 HJ 962-2018 总汞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 GB/T 22105.1-2008 砷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2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 GB/T 22105.2-2008 镉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六价铬 土壤和沉积物 六价铬的测定 碱溶液提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1082-2019 铜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铅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镍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锌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铬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钴 土壤和沉积物 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803-2016 硒 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HJ 680-2013 钡 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81-2016 钛 土壤和沉积物无机元素的测定波长色散射线荧光光谱法 HJ 780-2015 锰 土壤和沉积物 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803-2016 钒 土壤和沉积物 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803-2016 锡 土壤质量 重金属测定 王水回流消解原子吸收法 NY/T 1613-2008 氟化物 土壤质量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22104-2008 氰化物 土壤 氰化物和总氰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HJ 745-2015 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石油烃(C10-C40) 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10-C40)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1021-2019 苯胺 土壤中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 GR QW322-2017 1/0 2,6-二氯苯酚 土壤和沉积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03-2014 VOCs(氯甲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反式-1,2-二氯乙烯、1,1-二氯乙烷、顺式-1,2-二氯乙烯、2,2-二氯丙烷、溴氯甲烷、氯仿、1,1,1-三氯乙烷、1,1-二氯丙烯、四氯化碳、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二溴甲烷、一溴二氯甲烷、顺-1,3-二氯丙烯、甲苯、反-1,3-二氯丙烯、1,1,2-三氯乙烷、1,3-二氯丙烷、四氯乙烯、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溴仿、异丙苯、1,1,1,2-四氯乙烷、溴苯、1,2,3-三氯丙烷、4-氯甲苯、叔丁基苯、1,2,4-三甲基苯、仲丁基苯、4-异丙基甲苯、1,3-二氯苯、1,4-二氯苯、正丁基苯、1,2-二氯苯、1,2-二溴-3-氯丙烷、1,2,4-三氯苯、六氯丁二烯、萘、1,2,3-三氯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SVOCs(N-亚硝基二甲胺、苯酚、双(2-氯乙基)醚、2-氯苯酚、2-甲基苯酚、二(2-氯异丙基)醚、六氯乙烷、N-亚硝基二正丙胺、4-甲基苯酚、硝基苯、异佛尔酮、2-硝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二(2-氯乙氧基)甲烷、2,4-二氯苯酚、4-氯苯胺、4-氯-3-甲基苯酚、2-甲基萘、六氯环戊二烯、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2-硝基苯胺、2-氯萘、苊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2,6-二硝基甲苯、苊、3-硝基苯胺、2,4-二硝基甲苯、4-硝基苯酚、芴、4-氯苯基苯基醚、邻苯二甲酸二乙酯、4-硝基苯胺、4,6-二硝基-2-甲基苯酚、偶氮苯、4-溴苯基苯基醚、六氯苯、五氯苯酚、菲、蒽、咔唑、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荧蒽、芘、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几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地下水检测因子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检测指标包括但不限于GB/T 14848表1的指标(放射性指标、微生物指标除外)、GB 36600表1的45项和其他潜在特征污染物。 地下水指标及推荐检测方法 项目 检测方法 六价铬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1987 汞、砷、硒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2014 铜、铅、镉、镍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2014 铬、钴、锌、钛、锰、锡、钒、钡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 pH值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147-2020 溶解性总固体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3.1.7.2 103~105 °C烘干的可滤残渣 硫酸根、硝酸根 水质 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 氯化物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GB/T 11896-1989 挥发酚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3-2009 高锰酸盐指数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T 11892-1989酸性高锰酸钾法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亚硝酸盐氮 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 7493-1987 易释放氰化物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484-2009方法2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氟化物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4-1987 甲醇 水质 甲醇和丙酮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895-2017 2,6-二氯苯酚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44-2015 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水质 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894-2017 氯甲烷 水质 氯甲烷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XR QW154-2020 4/0 VOCs(氯乙烯、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反式-1,2-二氯乙烯、1,1-二氯乙烷、顺式-1,2-二氯乙烯、2,2-二氯丙烷、溴氯甲烷、氯仿、1,1,1-三氯乙烷、1,1-二氯丙烯、四氯化碳、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二溴甲烷、一溴二氯甲烷、顺-1,3-二氯丙烯、甲苯、反-1,3-二氯丙烯、1,1,2-三氯乙烷、1,3-二氯丙烷、四氯乙烯、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氯苯、1,1,1,2-四氯乙烷、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溴仿、异丙苯、1,1,2,2-四氯乙烷、溴苯、1,2,3-三氯丙烷、正丙苯、2-氯甲苯、1,3,5-三甲基苯、4-氯甲苯、叔丁基苯、1,2,4-三甲基苯、仲丁基苯、对-异甲基甲苯、1,3-二氯苯、1,4-二氯苯、正丁基苯、1,2-二氯苯、1,2-二溴-3-氯丙烷、1,2,4-三氯苯、六氯丁二烯、1,2,3-三氯苯、氯丁二烯、环氧氯丙烷)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39-2012 SVOCs(苯胺、苯酚、双(2-氯乙基)醚、2-氯苯酚、2-甲基苯酚、二(2-氯异丙基)醚、六氯乙烷、4-甲基苯酚、硝基苯、异佛尔酮、2-硝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二(2-氯乙氧基)甲烷、2,4-二氯苯酚、4-氯苯胺、4-氯-3-甲基苯酚、2-甲基萘、六氯环戊二烯、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2-硝基苯胺、2-氯萘、苊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2,6-二硝基甲苯、苊、3-硝基苯胺、2,4-二硝基甲苯酚、二苯并呋喃、2,4-二硝基甲苯、4-硝基苯酚、芴、4-氯苯基苯基醚、邻苯二甲酸二乙酯、4-硝基苯胺、4,6-二硝基-2-甲基苯酚、偶氮苯、4-溴苯基苯基醚、六氯苯、五氯苯酚、菲、蒽、咔唑、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荧蒽、芘、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几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茚并(g,h,i)苝) 水质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质谱法 GR QW148-2014 1/0 多环芳烃(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 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478-2009 3.4.3 成果提交 盐池县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项目3769号综合整治方案1份。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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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服务期限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x

    服务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10分。 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措 施 20 ①实施背景及现状的了解; ②对项目所在地工作条件及地下水环境的分析; ③项目需求及重点难点分析; ④针对项目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 按以上4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1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3 项目实施方案 20 ①项目实施方案工作研究思路与方法; ②提供详细的工作部署和结果分析方案; ③全流程质量控制方案; ④技术服务方案; 按以4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1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4 服务方案 25 对项目实施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①信息采集、污染识别、布点采样方案; ②监测井建设方案; ③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方案; ④调查结果及问题分析、报告编制方案; ⑤拟投入设备配备方案; 按以上5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1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5 应急预案 5 投标人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雨雪特殊天气、消防安全措施、突发事件、火灾事故、伤员救急等应急事件制定应急预案。 预案契合项目实际情况、目标明确、逻辑缜密、措施可行。 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得3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得1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得0分。
    6 项目进度计划及进度保障措施 10 ①进度计划安排; ②各阶段进度控制措施。 按以上2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项得1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7 售后服务方案 5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全面、描述详尽、条理清晰、保证措施可行。 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5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得3分; 不完全满足评审因素,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实施可能性差的得1分; 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得0分。
    8 项目管理机构 5 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2人的团队,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环保(环境)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不满足要求的,本项不得分。以此为基础:项目团队成员每增加1人加1分,最高加5分。 注:以上人员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人员不予认可。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