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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香河县连村道路养护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2018/02/09
    类型:公开招标
    2017年香河县连村道路养护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发布时间:2018/2/9 2017年香河县连村道路养护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香河县连村道路养护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香河县发展改革局以香发改[2017]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为香发改招标核字[2017]19号,建设单位为香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223条路,全长194.289Km,涉及10个镇(园区)。路基宽5.5/6/7/8/9/10/11/12/14/18m,路面宽3.5/4/5/6/7/8/9/10/12/16m.根据道路交通量现状及预测情况,路面宽3.5-7m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面宽8-16m道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 2.1.2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为2个监理合同段。一标段:共54条路,全长55.925公里;二标段:共169条路,全长138.364公里。主要工作包括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施工期间的安全和环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项目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报名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2月9日上午9:00至2018年2月14日下午17:00。 4.2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要求,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需完成在市场主体系统中报名操作,请各投标人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填写投标信息】菜单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及相关资料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14日9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按照要求密封递交至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香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香河县府前街24号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 邮 编: 065400 邮 编: 450008 电 话: 0316-8311399 电 话: 0311-83075322 18132168980 传 真: 0316-8311399 传 真: 0311-83075322 联系人: 陈敬云 联 系 人: 张伟光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2.评标办法 附件1 资格审查要求(最低要求) 附件1-1 资 质 项 目 要 求 备 注 资 质 交通运输部(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附件1-2 业 绩 项 目 要 求 备注 业 绩 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附件1-3 人 员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总监理 工程师 道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部批监理工程师资格。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监理工作年限8年以上(含8年),至少担任过一条(段)已交工的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 1 附件1-4 试验、检测设备 序号 规格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路基工程的试验仪器 1 土壤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台 1 2 重型标准击实仪 台 1 3 路基密实度检测设备(灌砂) 套 2 4 烘箱 台 1 5 弯沉仪 台 1 6 水准仪 台 2 7 经纬仪(或全站仪) 台 1 二、 基层、沥青面层工程的试验仪器 1 标准击实仪 台 1 2 灌沙筒 套 2 3 滴定管及玻璃瓶 套 1 4 标准养护室 个 1 5 试件成型设备 套 1 6 脱模器 台 1 7 烘箱 台 1 8 路面材料强度仪 套 1 9 沥青混和料马歇尔试验仪 套 1 10 马歇尔击实仪 台 1 11 试验室用沥青混和料拌和机 台 1 12 沥青混和料离心抽提仪 台 1 13 标准筛(方筛孔) 套 1 14 试模 只 15 15 恒温水浴 台 1 16 钻芯取样机 台 1 17 全站仪(经纬仪) 台 1 18 水准仪 台 2 19 沥青路面渗水系数测定仪 台 1 20 软化点仪 台 1 21 闪点仪 台 1 22 针入度仪 台 1 23 低温延度仪 台 1 注:投标人配备的试验检测设备还应满足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等级要求。 附件1-5 财 务 项 目 要 求 备注 财务能力 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中,上一年度(2016年度)营业额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附件1-6 履 约 项 目 要 求 备注 履约 1、投标人近3年中(2015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施工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在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在公路施工监理的工程中无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 3、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附件2 评标办法 2017年香河县连村道路养护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5)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并签署姓名。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各投标单位第一信封得分等于各项得分(各项得分为各个评委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之和,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60分、30分、1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6.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满分60分): 项目 内容 分值 监理程序(10分) 监理程序正确、合理 8.1-10分 监理程序较合理 6.1-8.0分 缺项 0分 监理方案(40分) 质量保证措施(10分) 合理可行,操作性强 8.1-10分 一般或较差 6.1-8.0分 缺项 0分 进度保证措施(10分) 合理可行,操作性强 8.1-10分 一般或较差 6.1-8.0分 缺项 0分 费用控制措施(10分) 合理可行,操作性强 8.1-10分 一般或较差 6.1-8.0分 缺项 0分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10分) 合理可行,操作性强 8.1-10分 一般或较差 6.1-8.0分 缺项 0分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10分) 分析透彻,对重点、难点把握准确;提出的解决办法合理,经济可行 8.1-10分 分析一般,对重点、难点把握一般;提出的解决办法基本合理、可行 6.1-8.0分 缺项 0分 6.3 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满分30分): 项目 总分 标准 分值 (一)监理人员(12分) 总监理工程师 12 1、满足招标文件“附件5-3”最低要求 7.2 2、近五年内类似监理工作经验,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每增加1项已交工的合同额500万元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加1.6分,最多加4.8分。 4.8 (二)监理设施和设备(8分) 检测设备配备 8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6 高于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8 (三)监理业绩与信誉(10分) 业绩与信誉 10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6 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已交工的合同额500万元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4 6.4 财务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开启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未超过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 6.4.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监理服务费计费额、监理服务费基价、监理服务费基准价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数额或系数修正,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6.4.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5;若D1 7. 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合同段推荐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10.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附件1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3 开标记录表 附件4 初步评审表 附件5 资格审查表 附件6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表 附件7 技术评审、商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8 技术、商务评分汇总表 附件9 财务初步评审表 附件10 财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11 综合评分汇总表 附件12 投标人评分排序表 附件13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