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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黄山 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4年度溶出度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类型:招标公告
    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4年度溶出度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4年度溶出度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GC2024X062

    项目名称: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4年度溶出度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采购需求: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4年度溶出度仪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采购项目生产方都是大型企业,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0日8点00分至2024年4月1日17点00分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代理部

    方式:潜在供应商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均可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现场报名领取(或电话联系报名)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代理部会议室(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公馆商铺330-23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代理部会议室(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公馆商铺330-2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5.项目地点:黄山市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7.磋商注意事项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磋商,标书接受邮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邮寄时间;

    ②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1023406778@qq.com)提交最后承诺报价;

    ③供应商的得分、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八项内容。)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23号

    联系方式:0559-2569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黄山市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17681299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768129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