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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沈阳 市政协机关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市政协机关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3-25 至 2024-04-01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于梦溪
    (市政协机关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市政协机关物业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02382
    项目名称:市政协机关物业服务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69,100.00
    最高限价(元):3,369,1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项目共计 1 个包组,包号为 001 。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服务时限:合同签订后3年。(本项目服务期为 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经采购人综合考核合格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本次采购为第一年预算,第二、三年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服务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付款时点为每完成服务时限的1/4,按合同出具完成额发票且累计付款额不超过合同价款

    按同时段实际完成额支付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服务清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址

    (1)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58号

    (2)沈阳市沈河区七纬路27-2号

    2、具体情况

    (1)沈阳市政协机关: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58号。

    办公楼占地面积5894.94平方米,建筑面积16417.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487.67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083.83平方米,使用面积10892.67平方米。

    办公室面积为2157.16平方米;服务用房面积为891.08平方米;设备用房面积为458.69平方米;附属用房面积为1559.57平方米;协商议事场所面积为2059.36平方米;公共区域面积为3766.81平方米。

    (2)沈阳市政协文史馆:沈阳市沈河区七纬路27-2号。

    建筑面积2397.67平方米,使用面积1305.10平方米。

    二、项目委托管理事项范围

    (一)项目管理

    1、明确服务定位、健全物业管理组织,管理科学,组织全面,协调顺畅。

    2、妥善管理、使用、维护办公用房、工具、设施、设备、各类物资等。

    3、妥善保管物业管理相关图纸、资料、档案。

    (二)会务服务

    1、会前,布置会场,组织安装会标,清理会议场所卫生,整理会议桌椅,摆放会议材料,检查会议设备,引导参会人员入场、配合登记。

    2、会中,补充会议茶水、瓶装水、饮用水等,会议转换场地,调整、补充会议用品。

    3、会后,撤收会场,组织撤除会标,清理会议场所卫生,整理会议桌椅,回收会议材料、用品,撤收会议设备,引导参会人员离场。

    (三)秩序维护

    1、提供全天候门禁管理和安全巡查,纠正违规行为,排除不安全因素,维护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2、查验、疏导出入院车辆;管理停车场车辆;做好相关登记管理。

    3、提供外来人员接待、登记、联络及引导服务。

    4、对全院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四)工程服务

    1、办公家具、门、窗、电器设备,浴室、卫生洁具等维修管理。

    2、空调、通风及采暖系统:新风机组、风机盘管、冷却塔、空调水系统、水泵等附属设备。

    3、供电系统:变压器、高、低压配电、二次配电、楼内、外照明、墙壁配电等。

    (五)保洁服务

    1、办公区、活动室及健身器材、各类机房、会议室、会客室、公共区域及庭院的卫生清洁。

    2、每日垃圾的收集、清运。

    3、冬季庭院内除雪。

    4、浇灌、修剪、除草、防病防虫、补苗等绿化养护工作。

    (六)餐饮服务

    l、负责提供工作人员早、午餐及临时性用餐(包括休息日、节假日)。

    2、负责重要活动和应急任务的用餐保障。

    3、负责制定科学、合理营养搭配食谱,做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周结、月核算; 负责物品验收、原材料的配料、菜品的出品服务及管理。

    4、负责厨房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服务管理及食堂用餐区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保障工作。

    5、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它设施卫生清洁与管理。

    6、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各个食堂餐饮责任险。

    7、负责所使用各种设备设施的规范操作,承担安全责任,做到爱护设备, 安全使用。

    8、严格遵守采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单位管理人员监督管理, 做好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能够圆满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七)综合服务

    1、提供车辆驾驶员、老干部活动中心主任、文史馆讲解员、新媒体编辑员等人员。

    2、配合市政协机关完成公务用车的司驾工作;市政协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服务工作;市政协文史馆的讲解工作;政协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编辑工作。

    三、人员岗位设置及要求(73人)

    设置物业服务部门7个,岗位29个,物业服务人员73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管理服务部(2人)

    1、项目经理:1人,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本科)(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具有3年以上非住宅类物业项目管理经验,参加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的培训,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气质端庄,反应灵活。

    2、内勤管理:1人,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有一定文书工作经验,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气质端庄,反应灵活。

    (二)会务服务部(6人)

    1、会服主管:1人,女性,40 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大专)(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身高 1.65米以上,熟悉会务接待流程,受过会务接待专业培训,具有会务接待经历,品貌端庄,举止文雅大方。有一定会务服务管理经验。

    2、会务服务员:5人,要求:女性,40 周岁以下,身高 1.65米以上,熟悉会务接待流程,受过会务接待专业培训,具有会务接待经历,品貌端庄,举止文雅大方。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三)秩序维护部(17人)

    1、秩序维护部主管:1人,要求:男性,45 周岁以下,身高 1.75 米以上,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具有较强的安全保卫日常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快速反映能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白班秩序维护员 5人,要求:男性,40 周岁以下,身高 1.75 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夜班秩序维护员:6人(含消防巡查员2人),要求:男性,50 周岁以下,身高 1.75 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市政协文史夜间馆秩维员:2人,要求:男性,50 周岁以下,身高 1.75 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消防监控员:3人,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程服务部(9人)

    1、工程部主管:1人,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

    2、综合维修工:2人,要求:男性,55 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机电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机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1人)(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3、变配电室运行电工:3人,要求: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机电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机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具有设备运行管理维修经验,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上岗前核查相关证明材料);

    4、水暖运行工:3人,要求:男性,55 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水暖专业基础知识,熟悉给排水系统相关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有一定维护中央空调运行工作经验;具有 2 年以上设备运行。

    (五)保洁服务部(13人)

    1、保洁部主管1人,要求: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

    2、保洁员12人,包括:庭院绿化保洁员1人,要求:认真负责,勤快细致,身体健康。

    (六)餐饮服务部(17人)

    1、餐饮部主管1人,要求:45 周岁以下,具有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五官端正,政审合格,责任心强。

    2、厨师3人。

    厨师长1人,要求:45 周岁以下,具有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参加过相关培训及考核,五官端正,政审合格,责任心强。

    二楼厨师1人,要求:45 周岁以下,具有5 年以上工作经验,参加过相关培训及考核,五官端正,政审合格,责任心强。

    一楼厨师1人,要求:50 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单位相关工作经验。

    3、水案3人,要求:55 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食堂工作经验,刀工娴熟。

    4、面点3人,要求:50 周岁以下,能够制作各种中西面点及生日蛋糕,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5、杂工2人,要求: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政审合格,责任心强。

    6、库房保管员1人;认真负责,勤快细致,有一定库房管理工作经验。

    7、餐厅服务员4人,要求:女性,55 周岁以下,身高 1.65 米以上,具有餐饮服务和餐饮接待工作经历, 品貌端庄,举止文雅大方,政审合格。

    以上食堂人员须全部持有健康证(上岗前查验相关证明材料)。

    (七)综合服务部(9人)

    1、车辆驾驶员:6人,要求:男性,25~50 周岁,身体健康,具有 C 票以上驾照(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文史馆讲解员:1人,要求:40周岁以下,女,身高165以上,身体健康品貌端正,举止文雅大方,语言表达能力强。

    3、新媒体编辑员:1人,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本科)(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身体健康,具备一定新媒体编辑和采访经验。

    4、老干部活动中心主任1人,要求:身体健康,具有相应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周到热情。

    四、项目管理职责及要求

    (一)项目管理

    1、听从组织部门指挥安排,明确市政协机关物业(非住宅类)项目管理职能定位。

    2、对所担负物业服务项目的服务定位、管理思想、工作重点、服务目标、管理措施等要点清晰,组织架构、职能分工等物业管理组织健全,管理科学,组织全面,协调顺畅。

    3、妥善使用、保养和维护各种设备、工具、办公用房;在本合同终止时,必须全部移交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工具、办公用房,保证完好率在扣除自然磨损因素后达到100%。

    4、合理使用和管理各类物资,加强物耗成本管理,建立物资出入库、保管和消耗登记制度,及时编制月度大楼物业运行成本分析报表提交采购人。

    5、对采购人的办公设施、各种机械设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使用须经采购人同意,在工作过程中如损坏采购人物品,负责全部赔偿。

    6、妥善保管采购人移交的有关物业管理的图纸、资料、档案, 建立设备基础档案,安保、消防档案,以及客户投诉处理档案。

    (二)会务服务

    1、听众会务组织部门调遣,经过会务接待专业培训,熟悉会务接待流程,具备一定会务服务管理经验,具有会务保障基本素养。

    2、会前,布置会场,组织安装会标,清理会议场所卫生,整理会议桌椅,摆放会议材料,检查会议设备,引导参会人员入场、配合登记。

    3、会中,补充会议茶水、瓶装水、饮用水等,会议转换场地,调整、补充会议用品。

    4、会后,撤收会场,组织撤除会标,清理会议场所卫生,整理会议桌椅,回收会议材料、用品,撤收会议设备,引导参会人员离场。

    (三)秩序维护

    1、24 小时门禁管理:礼貌接待和疏导访客等,按采购人有关规定,并对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负担合理的保障义务;制止在门口随意停车、人员聚集、拦截车辆等;对蓄意闹事者坚决劝阻,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使门禁成为本物业的安全屏障和文明窗口。

    2、24 小时巡查管理:制定合理的巡查路线和巡查频度,巡查以安全保卫为主,纠正违规行为,排除不安全因素,同时兼顾设备运行和环境卫生状况。

    3、工作时间投诉、报修受理:设立服务、投诉专线电话,认真记录电话内容和处理情况,及时处理投诉问题,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4、停车场、库管理:登记出入库车辆;定期检查停放车辆;外来车辆的疏导、指挥车辆停放;防止危险品和可疑人员进入车库。

    5、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制订针对采购人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制订对火灾、盗窃、意外治安事件、骚扰采购人秩序、重大设备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方案,并作必要演习。一旦发生案情时,必须 5 分钟内赶到现场,即予果断、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努力将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点。

    (四)工程服务

    1、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2、建立工作时间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采购人报修、投诉等信息,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3、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 100%、返修率不高于 1%。

    4、共用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发现缺损 3 日内修补完毕。

    5、建筑及院区内设备、设施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立即上报给采购人

    (五)保洁服务

    1、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墙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

    2、本委托项目范围内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全天候标准化清洁保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3、机关办公楼实行早 8:00 时前保洁;会客室、会议室实行用后即时彻底保洁; 卫生间、电梯轿厢及其它公共部位实行工作日全天候保洁;地下停车场每天清洁一次; 庭院每天随时清扫烟头、纸屑、石块、残土等,垃圾日产日清。

    4、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5、浇灌、修剪、除草、防病防虫、补苗等绿化养护工作。

    (六)餐饮服务

    l、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3、所有餐饮服务人员上岗后均要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

    4、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周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每日早、午餐及临时性用餐(包括休息日、节假日)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5、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6、按要求做好各类会议用餐、节假日加班的餐饮保障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饭菜外送工作。

    7、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腌制、储存工作。

    8、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 100%;工作人员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 100%。

    (七)综合服务

    1、遵守交通法规,按照驾驶员规范,履行市政协机关公务用车工作。

    2、熟悉老干部身体、身心特点,细致周到做好老干部服务保障工作,维护保养活动中心设施设备。

    3、熟悉政协历史沿革,钻研业务工作,做好市政协文史馆展陈相关讲解工作。

    4、熟悉掌握市政协政协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相应设置,配合做好市政协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编辑工作。

    5、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派遣车辆驾驶员、老干部服务中心主任、文史馆讲解员、新媒体编辑员,严格履行职业标准和服务要求,尽职尽责。

    五、项目其他要求

    1、物业取费范围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员工的工资、加工会经费、社会五险[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按最新辽宁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为下限)、医疗、生育保险(最新沈阳市全口径平均工资为基数)、大额医疗(66.00 元/年)]、服装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在采购人出具结算手续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结算。

    2、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报价,合同期内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其他费用。

    3、物业费支付采取服务3个月末采购人验收后核算支付。

    4、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要保证物业人员的相对稳,当人员变化时应提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不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对采购人提出的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必须及时调整。所有岗位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人对中标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出勤率进行考勤。

    5、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相关人员必须政治可靠,符合采购人政审标准, 并配合采购人定期开展人员政审工作,按要求对不合格人员进行更换。

    6、物业服务相关人员必须具有卫生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每年必须体检一次,体检记录报采购人留存。

    7、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为其员工缴纳符合服务标的所在地政府要求的社会统筹保险和其他规定费用。

    8、按采购人要求统一服装,配备为完成各项服务由物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和器材等。

    9、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要与采购人建立持久、及时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指导。

    注: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本项目服务期为 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经采购人综合考核合格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本次采购为第一年预算,第二、三年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16时30分至2024年04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22896648。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沈阳市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58号
    联系方式: 王平 024-22861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梦溪
    电 话: 024-22896636、2289004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