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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卷烟厂检测设备维保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5
    类型:公开招标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的委托,对新疆卷烟厂检测设备维保项目(二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检测设备维保项目(二次)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内。 4、维保及维修后质量达到:满足招标方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5、招标内容:对新疆卷烟厂工艺质量科的转盘吸烟机RM200、等离子体质谱仪 (含微波消解仪)、气质联用、气相色谱仪、综合测试台、密折联用仪、白度仪、便携式条码仪、摩擦系数仪、卧式拉力仪、色差仪、纸张耐破度仪、影像测量仪、雾度仪、油墨摩擦仪、TA纸张厚度仪、MAHR薄膜厚度仪、光泽度仪、电脑测控平滑度仪、电位滴定仪、洗瓶机、超高效液相、超纯水仪、恒温恒湿箱进行维保。 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年内有效。 6、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维修服务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时间为: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9、报名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10、投标人报名时务必提供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件资料须年检合格,提供有效原件核查;并携带复印件肆套加盖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不带原件均不接收报名)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11、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http://(登陆后查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和《红云红河集团官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2、招标人声明: 1)、投标人应当对各自提交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材料不存在虚假或者虚构的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报名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 4)、投标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娜、严敏敏 电 话:0991-5823555 18160656296 备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