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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郑州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油一厂产建项目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热熔/DN145×7 PN6 GB/T15558.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0
    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采油一厂产建项目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热熔/DN145×7 PN6 GB/T15558.1(招标编号:NWZ240506-1505-01550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企业信息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热熔/DN145×7 PN6 GB/T15558.1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热熔/DN145×7 PN6 GB/T15558.1 17000.000
    2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热熔/DN203×7 PN6 GB/T15558.1 13000.000
    3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热熔/DN102×5 PN6 GB/T15558.1 600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聚乙烯(PE)管用于地埋无缝钢管管道内衬施工项目业绩的证明。证明文件包含供货发票,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施工现场照片(标清位置)、使用单位地址及联系人电话。(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的CNAS或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据的检测报告 (2)投标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A、B)非金属材料管(聚乙烯管)) (3)投标人投标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商职工,须提供投标商为其缴纳保险记录截图。 (4)投标人须提供生产设备清单:挤出机、超声波在线壁厚测量仪、在线米重计量系统、真空定径箱、检测设备清单:熔体流动速率测定仪、电子万能拉力试验机、静液压试验机、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差示扫描量热仪、电子天平等。以上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和设备现场照片(设备购置发票要通过招标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 (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产品要在包装、运输、无污染、可回收等方面达到环保要求,优先选用绿色、新型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4月20日9时0分 至 2024年4月26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潘昊。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5月10日9时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10日9时0分 。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对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按上述方式尽快提出。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贡宏鹏 联系人: 潘昊

    电 话: 0371-61920118 电 话: 15566033840

    电子邮件: gonghp.hbsj@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pan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