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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单位某部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1
    类型: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某部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喀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JZIA-F3001

    项目名称:某部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部代理机构遴选竞争性谈判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JZIA-F3001

    三、项目概况:

    1.采购预算:暂无预算。

    2.采购内容:提供物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的代理服务,共3个项目,具体以实际代理项目数量和金额为准。

    3.服务期限:服务项目完成,无争议、遗留问题后,代理协议自动失效。

    4.服务地点:新疆喀什市。

    5.标包划分及中标原则: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确定预中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数量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近1年内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计算)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被列入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名单中、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中。【提供: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军队采购网-业务办理-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截图】。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六)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100万以上。

    (七)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八)能够为军队提供所需的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资料】。

    (九)具备固定的服务场地,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代理军队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设施设备照片】。

    (十)具有完善的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提供相应制度规定声明资料】。

    (十一)能够固定1个以上专门部门和5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代理军队采购业务,专职人员熟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人员信息,并提供人员具备熟悉采购项目法律法规、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证明,如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明,或组织采购活动中能够体现团队人员姓名的其它证明材料】。

    (十二)党组织健全,专职人员中至少有1名3年以上党龄的党员【提供党组织设置及专职人员中3年以上党龄人员情况说明(需加盖党委公章或党支部公章)】。

    (十三)建立军事安全保密制度,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设备用于代理军队采购业务。

    (十四)承担物资、服务(不含工程类监理、地勘等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需符合最近一年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用评级“B+”级;承担工程项目的代理机构需符合上一年度自治区建设厅“诚信A”(含)以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41日至49日,每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二)申领地点:新疆喀什市(具体地点联系项目负责人)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 0 元/份。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41610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4161100分。

    (三)报价地点:新疆喀什市(具体地点联系项目负责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4161100

    (二)谈判地点:新疆喀什市(具体地点联系项目负责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同步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先生

    办公电话: 0998-2786240 

    移动电话:18099539893

    传    真: /

    地    址: 新疆喀什市

     

    合同履行期限:代理项目完成后,自动解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近1年内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计算)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被列入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名单中、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中。【提供: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军队采购网-业务办理-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截图】。(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六)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100万以上。(七)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八)能够为军队提供所需的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资料】。(九)具备固定的服务场地,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代理军队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设施设备照片】。(十)具有完善的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提供相应制度规定声明资料】。(十一)能够固定1个以上专门部门和5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代理军队采购业务,专职人员熟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人员信息,并提供人员具备熟悉采购项目法律法规、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证明,如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明,或组织采购活动中能够体现团队人员姓名的其它证明材料】。(十二)党组织健全,专职人员中至少有1名3年以上党龄的党员【提供党组织设置及专职人员中3年以上党龄人员情况说明(需加盖党委公章或党支部公章)】。(十三)建立军事安全保密制度,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设备用于代理军队采购业务。(十四)承担物资、服务(不含工程类监理、地勘等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需符合最近一年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用评级“B+”级;承担工程项目的代理机构需符合上一年度自治区建设厅“诚信A”(含)以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喀什

    方式:邮箱发放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新疆喀什        

    联系方式:180995389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1809953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