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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蚌埠 怀远县中医院档案存储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4/04/17
    类型:招标公告

    怀远县中医院企业信息档案存储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怀远县中医院企业信息档案存储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DYR20240301

    采购人:怀远县中医院企业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7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6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6

    第二节 投标须知...................................................................................................................................................................... 14

    一.总 则............................................................................................................................................................................ 14

    二.招标文件............................................................................................................................................................................ 1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五.开标与评标........................................................................................................................................................................ 20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4

    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 28

    第四章 评标办法........................................................................................................................................................................... 29

    第五章 合 同................................................................................................................................................................................ 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6

    第一节 技术部分...................................................................................................................................................................... 46

    一.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48

    二.投标函................................................................................................................................................................................. 49

    三.人员配备表(本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拟)...................................................................... 51

    四. 强制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52

    五.服务方案............................................................................................................................................................................ 52

    六.服务承诺............................................................................................................................................................................ 52

    七.有关证明文件................................................................................................................................................................... 52

    八.投标授权书........................................................................................................................................................................ 53

    九、承诺书................................................................................................................................................................................. 55

    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55

    十一.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55

    第二节 商务报价部分............................................................................................................................................................. 56

    一. 开标一览表......................................................................................................................................................................... 58

    二. 投标分项报价表................................................................................................................................................................ 59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YR20240301

    项目名称:怀远县中医院企业信息档案存储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8元/份/年

    最高限价:0.8元/份/年

    服务需求:满足仓储环境满足永久存储条件,满足业主方随时调阅病例和及时送达并回收。

    合同履行期限:5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至 2024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以下资料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邮箱(1507741040@qq.com),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材料中注明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不予接收。

    (2)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上述材料复印后按顺序装订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地点(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对面)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二楼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 日

    3.项目性质: 服务类

    4.项目实施地点:怀远县境内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

    8.供应商业绩要求: 无

    9.供应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前两年内未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及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10.本招标公告在怀远县中医院企业信息信息公布栏、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11.其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远县中医院企业信息

    地址:蚌埠市怀远县健康路

    联系方式:0552-8021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对面

    联系方式:17330703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老师(采购人代表),郑工(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52-8021965(采购人代表),17330703327(项目联系人)

    邮 箱:1507741040@qq.com(邮件不得署名)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项目名称

    怀远县中医院企业信息档案存储管理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

    ZDYR20240301

    3

    项目性质

    服务类

    4

    资金来源

    采购人自筹

    5

    采购预算

    0.8元/份/年

    最高限价

    0.8元/份/年

    6

    标段(包别)划分

    不分包

    7

    付款方式

    一年一付,按实际数量结算,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8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

    2.2

    采购人

    怀远县中医院企业信息

    10

    2.4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对面

    11

    3.2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 收取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4500元

    支付形式:现金或转帐

    支付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

    12

    5.1

    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

    13

    8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

    15.9

    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不可活页装订。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本页正文内容已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或加盖单位章的可不再签署姓名、盖章;投标文件副本除封面外,其余可以为正本复印件,在正本签字盖章后复印装订。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5

    1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6

    1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

    18

    20

    密封的投标文件密封与包装

    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也可以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密封的投标文件在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招标人名称:怀远县中医院企业信息_

    招标人地址:蚌埠市怀远县健康路__

    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

    在2024年04月24日15时00分前不得拆封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19

    23.1

    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 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3.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20

    23.4

    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要求

    项目要求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会。供应商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现场的导致现场质询、报价未及时相应的,后果自行承担。

    21

    23.5

    开标现场接收投标文件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会的,采购代理机构凭以下资料在开标现场接收投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提供身份证原件即可。

    2.密封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因未提供密封投标文件造成不利后果的,供应商自负。

    3.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

    23.6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推荐的2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开启标书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逆序。

    23

    25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24

    3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5

    38.1

    服务地点

    业主指定地点

    26

    38.2

    服务期限

    5年

    27

    38.3

    免费质保期

    /

    28

    34.1

    询问

    1. 提交询问(澄清、问题)时间和方式:2024年 04月20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澄清、问题)。逾期或署名均不予受理。

    2.澄清、答复:2024年 04月21日 17时前回复,该答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效力。

    29

    34.2

    质疑

    供应商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请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要求,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须在开标3天前(不含法定节假日)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30

    35

    非正常投标行为

    1.投标人(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接收其响应文

    件。

    (1)响应文件逾期提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包装、密封响应文件的;

    (3)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

    交的响应文件;

    (4)电子招投标项目,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上传响应文件的;

    或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

    2.投标人(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项目流标的,不

    再接受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投标担保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时

    限到账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其他形式投标担

    保的;

    (3)实行电子开标的,投标人(供应商)没有在线参加的;采购项目

    14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包装、密封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投标担

    保后,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招投标项

    目,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

    加密;

    (6)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投标担保后,未书面告知

    招标人不参加投标的;

    (7)投标报价为异常低价,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

    3.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同投标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投标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

    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并移交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1)通过同一单位的 IP 地址或同一 IP 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

    上传投标文件的;

    (2)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电脑文件制

    作机器码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电脑文件创

    建标识码一致的;

    (4)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软件锁编码

    一致的;

    (5)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

    为同一人的;

    (6)不同投标人(供应商)联系电话号码一致的;

    (7)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委托办理投标事宜的实际联系人

    为同一人的。

    31

    36.1

    样品

    不需要

    32

    36.2

    本项目提供的招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33

    36.3

    信用要求

    1.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单位提交响应文件前不得存在以

    下情形:

    (1)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

    (3)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5)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为准。

    2.被省级及以上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理限制投标,被行业

    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

    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在任何区域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

    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蚌埠市推进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

    的实施意见》(蚌人社发〔2017〕24 号)规定的被限制投标的

    情形;不存在《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

    标后联合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因联合惩戒被限制或

    暂停投标情形。

    4.供应商的不良行为,不影响其子公司的投标资格。供应商所

    属子公司的不良行为,不影响供应商的投标资格;供应商所属

    分公司的不良行为,其后果由供应商依法承担。

    34

    39.3

    供应商

    注意事项

    1. 供应商的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应当与供应商有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

    2.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国家标准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部分可以不制作在响应文件中。

    3.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如有询标事宜,现场开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区指定的询标室完成澄清说明工作。

    5.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不得远离开标现场,现场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供应商应填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起不超过20分钟)对询标内容确认并签字确认。

    6.采购文件中有关“以上、以下”的要求,若无特别说明,均包含本数。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根据情形,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修订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等规定,予以处理。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利益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客观、公正、履行评标职责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评审的。

    8.本项目交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

    9. 质保金:不收取。

    10.询价文件内容中,招标文件指询价文件(采购文件),招标人指采购人,投标人指供应商,投标文件指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开标指开启,评标指评审,中标人指成交人。


    第二节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及适用范围

    1.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1)。

    (2)项目编号: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2)。

    (3)项目性质: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3)。

    (4)资金来源: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4)。

    (5)采购预算: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5)。

    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5)。

    (6)包别划分: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6)。

    (7)付款方式: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7)。

    (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8)。

    1.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2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怀远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等。

    2.3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10)。

    2.5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服务: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

    2.7近X年内:系指从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X年的1月1日起算。例如2020年3月20日投标截止,近5年即从2015年1月1日计算。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2代理服务费: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11)规定。

    4.合格的供应商

    4.1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相互参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勘察现场

    5.1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6.知识产权

    6.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合法有效的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相互串通投标:

    (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组成人员情况;

    (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4)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7.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供应商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电脑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创建码一致的、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单位的IP地址或同一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不同的供应商联系电话号码一致的、不同的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使用的软件锁编码一致的。

    7.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委会成员。

    7.4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供应商应予以保密。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联合体投标

    8.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8.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纳入投标文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投标品牌

    9.1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码、标准等),是采购人为了方便供应商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若供应商所投品牌为非推荐品牌,其所投品牌主要参数标准须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主要参数。

    9.2为了鼓励竞争,集中采购机构在必要时将依法组织对拟投品牌进行品牌评审。

    10.盖章要求

    10.1按投标文件格式加盖公章,并按格式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11.分包

    11.1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1.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3本项目不得转包。

    12.招标采购公告信息的发布

    12.1本项目在怀远县中医院企业信息信息公布栏、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构成

    13.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2)第二章:投标须知;

    (3)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4)第四章:评标办法;

    (5)第五章:合 同;

    (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第七章: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

    13.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3.3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3.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开标前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4.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澄清与修改一经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及要求

    15.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5.2除非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5.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5.6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形式的投标.

    15.7采购人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15.8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16.报价

    16.1供应商应以标段(包别)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标段(包别),则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6.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6.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6.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投标无效。

    16.5供应商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6.6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7.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7.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7.3.1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

    17.3.2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17.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

    18.投标保证金: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15)规定。

    18.1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18.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

    18.3投标保证金退付方式:按前附表规定执行。

    18.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按前附表规定执行。

    19.投标有效期

    19.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120天)投标有效期期限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17)规定。

    19.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的投标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9.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9.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经批准后同意延长的,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密封的投标文件

    20.1密封的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18)规定。

    20.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中的规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前附表约定执行。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19)规定的投标及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3.2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相应优惠情形等信息。对投标通过初审和评审的投标报价再进行公开唱标。

    23.3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投标文件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投标无效。

    23.4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20)规定。

    23.5开标现场接收投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21)规定。

    2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5.评标

    25.1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有效性评审分为初审和评审。

    25.2初审时,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初审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25.3评审时,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要求。

    25.4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无效。

    25.5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能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再依据其他外部证据确定。

    26.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盖章的,包括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2)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书的;

    (3)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8)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11)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13)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到场,或按时到场但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未携带齐全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14)相互抄取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中出现多处明显雷同、有互相串标哄抬报价嫌疑的;

    (15)供应商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6)投标文件中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不可行的;

    (17)不同供应商委托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的;

    (1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供应商针对投标项目特点自行编制部分)出现整章节、整段落或错误异常一致;

    (1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异常一致的(精确到人民币“元”);

    (20)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1)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22)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23)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响应无效情形的;

    (24)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把相关原因通知供应商。

    2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宣布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政府采购政策

    28.1强制采购:

    本项目涉及产品设备采购,属于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28.2 价格评审优惠:

    中小型企业参加投标,对中型企业投标报价给予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凡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上述投标报价均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型企业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投标,投标报价不得给予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型企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给予6%的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的非本企业生产的货物不享受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采购活动提供的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享受6%的价格扣除。

    28.3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28.4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部分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

    28.5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中小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供应商按第六章投标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供应商按第六章投标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供应商按第六章投标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9.定标

    29.1 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委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29.2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9.3 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9.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9.3.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市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9.3.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9.3.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9.3.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9.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网站上发布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则自动转为中标公告。

    30.中标通知书

    30.1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履约保证金

    31.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24)规定。

    31.2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2.签订合同

    32.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32.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2.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2.4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采购人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33.验收

    33.1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4.询问、质疑、投诉、举报

    34.1询问

    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或理解不清,可以按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28规定提出询问。

    34.2质疑

    34.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供应商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参与该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潜在)供应商;

    (2)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4.2.2供应商须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出质疑。

    34.2.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

    (1)未按规定时间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

    (2) 质疑内容含糊不清、没有提供详细理由和依据,无法进行核查的;

    (3)其他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34.2.4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3投诉

    3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而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书面投诉。供应商的投诉应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34.3.2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提供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质疑的;

    (3)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34.4提出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程序和时限,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和投诉。

    34.5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和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和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质疑和投诉。

    34.6本项目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前一次性提出,公告结束后不予受理。

    35.非正常投标行为: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30)规定。

    36.未尽事宜

    36.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7.解释权

    37.1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8.服务与验收

    38.1服务地点: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25)。

    38.2服务期限: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26)。

    38.3免费质保期: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27)。

    39.其他要求

    36.1样品: 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31)。

    36.2其他资料: 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32)。

    36.3信用要求: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33)。

    36.3供应商注意事项: 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34)。

    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

    项目概况:怀远县中医院企业信息档案存储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协助档案中心工作人员咨询接待服务、档案收集和归档、档案整理及扫描、档案信息录入、档案出入库、库房“十防”管理等等工作内容,以提升档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标准规范

    本项目实施严格准循以下标准规范:

    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Φ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 号)

    Φ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 号)

    Φ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00)

    Φ 《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

    Φ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

    项目总体要求

    1.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硬件设备等需在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日配备完成,以保证项目按期开展,投标时承诺即可,中标后由采购人按需求自行核验。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档案服务工作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内进行操作,遵守采购人单位 作息、出入等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涂改、污损、破坏档案,如有违者,将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

    3.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服务内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人员,人员进场后未经采购人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撤离。

    管理要求

    总体要求

    中标人应了解采购人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等状况,负责组建服务团队,按合同的服务内容范围,提供高质量的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中标人应保障采购人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积极寻求更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档案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团队管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对服务团队工作人员的管理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与管理流程,确保工作人员的稳定性、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约束工作人员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保密信息,为本项目提供一个专业化高效能的服务团队。

    2.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服务,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数量和素质满足履行本项目的要求。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有权利和义务对工作人员的数量和工作量标准按照采购人业务处理的要求进行合理地调整,以达到服务的优化,但应尽可能保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

    3.中标供应商负责完善工作人员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措施,设置专职人员

    负责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和各项人事行政管理工作。

    项目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1.档案管理全流程包括:接收纸质档案、核对档案目录及材料、整理编页、条码打印、档案扫描、条目著录、图像修复、装订还原、塑封装盒、挂接系统、各工序质量检查、纸质档案排序入库、纸质档案上架、库房日常安全管理,为

    保证各环节都有专业的工作人员。

    2.工作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热爱档案工作;具备很强的政策法规意识、工作保密意识和服务意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胜任岗位的工作;

    4.签订档案服务保密工作协议,落实保密要求,具有良好保密意识和服务意识;

    5.遵守采购人日常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

    注: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项目工作人员:

    Φ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Φ 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Φ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项目工作人员管理要求

    1.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工作守则和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随意旷工,凡请假者除经中标供应商批准外,需告知采购人管理人员。

    2.工作人员要听从采购人的安排和分配,在指定的工作场所完成服务工作,遵守和维护工作秩序。

    3.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任何非法或本项目范围外的活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抽换、伪造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案件档案资料带离开工作场所。如经发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和安全协议,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约束工作人员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保密信息。加强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损坏、丢失、涂改、抽换、伪造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案件档案资料带离开工作场所。如经发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工作人员在实施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整改意见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及配套管理制度等正式回函采购人。

    服务成果交付和验收

    中标供应商应按交接工作清单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并按该工作清单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人交付工作成果。采购人应对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工作成果按约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安全保密要求

    1.中标单位应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档办法〔2014〕7 号),加强工作管理,保障档案实体和数字影像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具体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办公设备、网络环境与数据载体的安全管理、档案实体的安全管理、成果移交接收与设备处理的安全管理等。

    2.中标单位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采取必要措施对本项目加工过程中的档案实体和信息保密,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3.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档案法律法规和采购方的有关规定,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保密教育,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档案信息,不得无故查看、摘抄、讨论档案内容和其他安全保密责任、义务。

    4.档案整理加工单位需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档案整理加工工作必须在采购方指定的场所内进行,在服务场所安装监控设备,符合相关档案安全保密要求,确保服务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

    5.服务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等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允许私自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办公设备不允许接入互联网。

    6.档案整理加工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登记,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每周要有周报上报采购人,在整理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并移交给采购人。

    7.必须保证档案内容与档案载体的安全,档案不得丢失、泄密、损坏。如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档案收集、鉴定和归档服务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定和归档服务主要内容具体细分为档案材料收集、档案材料鉴别、档案材料归档。档案接收窗口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接收工作,严格遵守接收文件范围,在文件材料在收集时,对文件的类型,形式、内容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确保符合接收的条件。对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经鉴定符合归档要求的,应严格落实归档手续,遵守归档流程,做好归档登记签字交接。在接收和归档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档案培训服务

    负责做好国家和省级相关更新标准的培训工作。针对采购单位指定人员提供档案政策法规、档案管理理论、档案实际操作等专项技术服务,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

    所有项目服务工作人员均通过专业完善的业务培训和系统技术培训,考核通过后方能上岗提供服务。

    制定档案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结合采购单位需求,制定并持续完善档案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档案接收制度、档案转递制度、档案查借阅制度、档案整理规范、档案保管规范、档案整理规范、电子档案管理规范、档案信息化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销毁制度、档案出入库管理制度、档案室定期巡检制度、档案室“十防”工作制度、档案设备管理制度等。确保档案工作各流程均有据可依,科学合理。

    档案整理服务

    1.完成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全部档案的规范化整理和扫描,包括:每年接收新增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每年新增补充材料;每年新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需要收集、归档的其他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需要进行扫描的部分进行扫描。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规范化整理、扫描、归档等工作。

    (1)严格管理,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原件和整理成果的安全。建立并提供完整、规范的档案整理工作记录。

    (2)保证原始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污损、破坏原档案。扫描前应去除金属装订物、对纸张破损、褶皱的应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符合档案长期保管的要求。

    (3)对档案材料必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图像完整、字迹清晰、装订整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图像处理

    扫描后的原始图像进行优化处理,使得成品图像清晰、端正。根据档案扫描后的具体情况,要进行如下图像处理:采用自动或手动纠偏功能,调整图像角度。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为了节省存储空间,对图像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白边。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图像的整体性。

    (6)装订还原

    档案扫描完成后,对档案要进行还原装订。并遵循如下标准:

    尽可能保持档案原貌的原则,对扫描后的档案进行装订。并保持每页档案原有的排列顺序不变,案卷不掉页;档案装订应按照历史档案原有的装订方向进行,不可更换装订的位置(如:改右装订为左装订);对于装订时某些页面必须进行折叠的情况,应以尽可能地减少折痕数为原则,能不折叠就尽量不折叠;档案装订,应遵循“两对齐”要求,即装订线一侧边缘对齐,档案内页下边缘对齐;档案装订应尽可能地按照原来的装订孔位进行穿线装订,尽量不要新打孔装订,力求保护原件;加工操作人员将加工完成的档案分期分批移交至档案库房,交接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完成交接验收工作。

    档案实体保管

    库房管理人员按照档案库房管理工作流程进行库房实体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实体档案完整、有序、安全,做好日常库房的监控、定期检查各项防盗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定期进行监控回放,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排除火灾、盗窃、光照、漏水等各项危害档案安全的隐患。对档案架标签、档案盒标识等进行定期检查,如存在标签模糊脱落影响辨认的,应及时更换。

    档案出入库管理

    负责做好档案的入库验收和出库工作。建立档案的入库验收和出库工作流程,形成登记制度,严格办理出库和入库手续,开展档案出入库和上下架工作。

    档案排架管理

    负责对入库档案进行排序上架,按照档案的分类方案和序号次序进行顺序排列上架,有特殊要求遵照执行,确保给所有库房和装具都编号,装具排列井然有序,档案的排列要维护全宗和全宗群的相对完整性。

    制作库房检索工具

    负责编制必要的库房检索工具。根据库房中的档案排架存放情况,编制档案检索工具等,提高库房调档效率。

    档案查借阅服务

    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服务内容具体分为档案查阅、档案借阅、借阅档案归还。根据要求进行档案查借阅登记管理,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密级以上档案,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履行完备手续方可查阅。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介绍信,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归还档案的必须当面点清,并在登记簿上注销。确保档案查阅的安全、及时、准确。档案借阅情况统计及催还。对档案借阅时间、到期时间进行监控统计,按照档案应还日期提前预警和联系借阅人按期归还所借的人事档案。原则上借出时间不超过半个月,逾期使用者可办理续借手续。

    库房盘点管理

    负责库存档案清点盘库,做到到帐物相符,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工作内容是对库房档案信息、数量和存放位置进行盘点。一般是通过无线数据采集器设备进行库房实物档案信息的批量采集上传,可对档案数量、状态及其位置信息进行盘点分析,并生成盘点报告。将档案实物与档案名册、档案数据库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档案统计服务

    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机关档案工作要求,开展档案统计工作。统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档案工作年报的编制及上报、档案馆藏分类统计、档案查借阅利用服务情况分类统计、档案出入库统计、档案室环境记录分析统计等。应建立档案统计工作制度,做好各项档案日常工作的记录,做好定期档案统计报表

    的编制及汇报。

    库房“十防”管理

    按照《档案库房管理“十防”要求》做好档案库房“十防”管理工作。制定库房管理制度,科学管理设施设备,采取合理安全措施,以保证档案库房满足“十防”(防潮、防高低温、防水、防火、防盗、防光、防紫外线、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要求,做好日常检查,保证日常“十防”检查达标,及时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处理。

    库房温湿度管理

    负责档案库房的温湿度管理和记录。每天记录库房的温度和湿度,一般来说库房适宜的温度 14℃-24℃;相对湿度为 45%-60%。每日进行登记、监测及处理调节,发现温湿度不达标的情况,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例如降温或除湿。

    库房卫生管理

    负责做好档案库房及密集架的清洁卫生,定期除尘去污和清扫。保持库房内卫生,档案入库要作消毒、除尘处理,人员入库换鞋,穿工作服。每周打扫一次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整洁和安全。负责档案库房抽湿机、空调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库房内禁止吸烟,不得存放同档案及其保护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霉变物品。定期开关空调、去湿机。

    其它服务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做好档案其他服务工作及交办的其他事务。为了便于档案系统的管理,待扫描上传合同到期后,由此次中标的企业统一管理扫描上传,扫描上传费用0.088元/张。

    售后服务要求: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管理要求、工作量、软件实

    现等要求对中标人合同履约等方面进行考核,未达到预期要求的,招标人将根

    据考核结果扣减相关服务费用,如考核不合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依法组建不少于 3 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其中评审专家 2 名,采购人代表 1 名。

    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者与供应商正在进行合作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参加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

    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5.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的目标;

    (2)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6.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1)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3)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4)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7.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符合性审查及技术评审指标,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审表上。

    8.评委会按评审表内容顺序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初审、评审(技术、商务报价评审)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现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的数量不得大于拟采购产品的20%,本项目核心产品是指: / 。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评委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技术标按技术资信评审打分表评标指标进行评审打分。技术资信部分的汇总方法为:评委根据评标办法评出技术资信得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作为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部分最后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对商务标进行评审。开标一览表格式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付款方式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报价初审合格后进行商务标计算。

    商务标计算:根据商务标得分计算方法得出(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因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需要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进行评审。具体扣除方法见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二节第28条规定。

    9.总分汇总:技术资信分权重为: 80分 ,商务报价分权重为: 20分 。

    将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得分之和与其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评委会将对供应商按其评标得分的高低,由高到低依次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技术资信得分高者,排名在前;按上述规则不能确定中标人的,由采购人代表现场随机确定。(各供应商的得分分值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11.评委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1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主动向供应商询标,并对询标的内容填表记录。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14.评标后,评委会应写出评审纪要并签字。评审纪要是评委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委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审纪要上签字。评审纪要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三.评标纪律

    15.评委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6.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综合评分法

    评 审 表

    供应商:

    一、符合性审查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

    通过

    备注

    1

    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3

    投标授

    权书

    原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企业资质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5

    投标文件规范性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

    投标函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提供承诺书。

    8

    其他要求(如有)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性审查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未通过的投标无效

    二、技术评审

    1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参数、付款响应、服务期需求响应等)。

    2

    服务承诺响应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三、技术资信评审评分表

    技术标评审(总分80分)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因素

    项目管理

    方案

    1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 目实施计划、项目保障方案、团队管理方案、 应急预案等,综合评审:

    方案全面详细、操作性强的16分;

    方案基本全面详细、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1分;

    方案不全面详细、操作性有待改善的得6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服务

    方案

    2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主要包括前台业务经办服务方案、档案整理服务方案、库房管理方案等,综合评审:

    方案全面详细、操作性强的20分;

    方案基本全面详细、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5分;

    方案不全面详细、操作性有待改善的得10分;

    方案差、操作性差的得5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安全保密

    方案

    1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保密方案,主要包括保密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档案安全管理等, 综合评审:

    方案全面详细、操作性强的16分;

    方案基本全面详细、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1分;

    方案不全面详细、操作性有待改善的得6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团队人员配置

    6分

    1、所投入人员取得保密部门颁发的相关安全培训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

    2、拟派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中具有档案部门颁发的档案岗位资格证书人员,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

    人员保障措施

    16分

    综合评审各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人员保障措施,从“人员储备计划、人员离职接续、人员稳定保障措施、薪酬福利水平等(给予本项目人员福利条件)”进行评价。

    保障措施全面详细、操作性强的16分;

    保障措施基本全面详细、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1分;

    保障措施不全面详细、操作性有待改善的得6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供应商业绩

    6分

    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档案类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项目合同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四、商务报价评审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备注

    1

    开标一览表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五、商务报价评分表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第五章 合 同

    甲 方(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乙 方(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采购人决定与乙方签订本项目之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签订地点:

    二、合同标的及要求:

    三、合同履约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元

    五、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六、验收方式

    七、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人民币),收受人为 ,期限至 。

    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的形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九、转让与分包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全部转让、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承担连带责任。

    十、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

    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补偿标准为 。

    3.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达到所承诺的服务质量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乙方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标准为 。

    2.因乙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乙方应当对甲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补偿标准为 。

    3.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

    十二、争议处理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蚌埠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③向项目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下列关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②投标文件;

    ③开评标中的澄清说明;

    ④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节 技术部分

    投 标 文 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范围

    技术部分

    供应商情况综合简介

    投标函

    人员配备表

    强制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服务方案

    服务承诺

    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授权书

    承诺书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一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一.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及纳税识别号。


    二.投标函

    致:(须填写本项目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的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正式授权 (姓名)代表 (供应商全称),提交本项目投标文件,并同意以下内容: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货物(包括后期服务等工作),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均无异议。

    4.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不予授予合同的保证

    8.我方完全同意并认可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其他有关处罚的规定,并在出现违法违规情形时,自愿接受招标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处理。

    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10.我方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3)我方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4)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供应商的联络方式: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日 期:

    三.人员配备表(本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拟)

    供应商公章:

    序号

    姓名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岗位

    身份证号

    根据岗位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备注

    1

    2

    3

    4

    5

    6

    、、、

    注:人员配备须满足招标文件及服务需求的要求。

    四. 强制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不属于强制采购的无需提供)

    说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服务方案

    (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需求,自行制作格式响应,响应包含:服务期限、服务人员配备、服务方案等。)

    六.服务承诺

    (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需求,自行制作格式响应,响应包含: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等。)

    七.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服务需求一览表及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八.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被授权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截止前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社保不少于3个月。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九、承诺书

    我方在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中提供的投标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与我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为我单位的工作人员,且我单位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我单位据实制作投标文件,没有虚假响应,否则我单位接受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我单位承诺:上述陈述的事实如有虚假,我单位同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认可并接受对我单位作出的任何处理结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

    日期: 年 月 日

    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1)采购需求(服务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2)评审办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3)配套货物投标响应表(如有)

    配套货物投标响应表(如有)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序号

    品名

    技术规格及配置

    品牌、型号

    技术规格及配置

    偏离说明

    1

    2

    3

    4

    第二部分:其他部分响应

    序号

    内容

    招标要求

    投标承诺

    偏离说明

    1

    供货期

    2

    免费质保期

    3

    其他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备注:投标人供应商应填写所投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再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十一.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提交投标文件前不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

    ③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⑤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为准。

    ⑥被省级及以上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理限制该行业投标,被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该行业投标(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在任何区域限制投标。

    上述陈述的事实如有虚假,我单位同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认可并接受对我单位作出的任何处理结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第二节 商务报价部分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报价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 应 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商务报价部分)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范围

    开标一览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一.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投标范围(标段或包别)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备注

    备注:

    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2、所投标段(包别)较多时可自行扩展表格。

    二. 投标分项报价表

    服务分项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特征描述

    数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2

    3

    4

    5

    配套货物(如有)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产地

    数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2

    合计

    投标报价(大写):

    ¥:

    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

    (2)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供 应 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