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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项目202003016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9
    类型:中标公告
    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项目202003016成交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202003016 采购人名称: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7262991 采购人地址 :滦州市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昌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40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223423949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内容: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采购 采购公告期:2020年04月20日 品目分类 采购项目包组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主要标的名称 标的基本情况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优惠率 服务要求 货物A91130108MA0EF35NXD河北谱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212号方兴大厦803室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详见谈判文件详见谈判文件 742500 详见谈判文件 定标日期:2020年04月27日 开标地点: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详细地址:皓盛大楼) 评标地点: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传真电话:0311-67308001 受理质疑电话:0311-67308001 备注: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健、吴金俣、王金锋(采购人代表)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冀财采[2018]2号文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11200 竞争性谈判文件           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动流动注射 分析仪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文件编号:HBCJ【2020】019号 采 购 人: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昌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20年04月 目 录 一、谈判公告 二、综合说明 三、谈判须知 四、技术要求 五、合同主要条款 六、评分标准、定标原则 七、附件 说明:本谈判文件共41页(不含封面),供应商在领取谈判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购领谈判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CJ【2020】019号 采购人名称: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滦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金峰 0315—726299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昌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40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小娜 13223423949 采购内容: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采购 供货及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2、具有采购货物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相关渠道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4月20日 上午09:00至2020年4月22日下午17:00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注册后的投标供应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文件售价: 0元。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 上午09时30分 谈判时间:2020年4月27日 上午09时30分 谈判地点: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详细地址:皓盛大楼) 项目联系人:马小娜 联系方式: 13223423949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7308001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备注:供应商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tangshan/)”网站进行账号注册,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唐山市】进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市场主体”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完成后在“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相应谈判文件。 未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第二部分 综合说明 河北昌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其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项目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备合格谈判人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谈判。 文件编号:HBCJ【2020】019号 二、项目名称及技术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 三、供货及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四、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质量标准:合格,且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的货物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递交截止日期:2020年4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七、谈判时间:2020年4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详细地址:皓盛大楼) 八、1、谈判保证金:10000元 (大写:壹万元整);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09:30,以到账时间为准。 2、谈判保证金有效期:60日历天 账户名称: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13050162733600000969-013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州支行 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4月27日09:30,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行政审批局财务股联系电话:0315-7108806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后的银行回执单作为谈判保证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认为无效文件,以谈判截止时间之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保证金入账查询结果为准(谈判保证金回执必须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款项用途)。 3、履约保证金:成交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形式: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4、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前。 户名: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50162733600000268 开户行:建设银行滦州支行 成交供应商依照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金说明到行政审批局财务室开具收据(履约保证金货到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供应商)。 九、各单位需具备并在谈判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谈判保证金(转账后的银行回执单) 5、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6、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7、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8、“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信用记录 十、有关说明 1.报价:各供应商按本文件给定技术参数要求分别报出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累计为准)。该总价为初步报价,谈判过程中审查合格的各谈判单位均有一次二次报价机会。 (1)二次报价不仅包括商务报价,而且包括技术、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2)二次报价应不低于初步报价的优惠幅度,否则将导致废标; (3)二次报价一经成交,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2.报价所含费用应为。包括:货物本身费、备品备件费、包装运输费、卸车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伴随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及各项税金等其他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92%货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8%。 4.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响应文件存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谈判小组评审、确定后,按废标处理。 5. 采购代理单位:河北昌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电 话:0311—67308001 联 系 人: 马小娜 13223423949 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7.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执行冀财采[2018]2号文,金额:11200元,不得单独列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谈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三部分 谈 判 须 知 一 总 则 1.供应商资格: 凡符合本采购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且承认和履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谈判。 2.谈判费用 参加竞争谈判的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 3.《竞争性谈判文件》 参加竞争谈判的单位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自行承担。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单位,均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投递截止日前2天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5.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后,在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书截至时间3日前,采购人可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 5.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单位,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5.3 为使各单位在编写《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谈判日期。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的编写 6.《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的编写 参加竞争谈判的单位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货物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 7.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 各单位以及各单位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竞争、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7.2 《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8.《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构成 参加竞争谈判的单位编写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8.1承诺函; 8.2 报价汇总表、报价构成表; 8.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4营业执照(原件); 8.5谈判保证金(转账后的银行回执单); 8.6“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信用记录 8.7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8.8缴纳税收良好记录(原件) 8.9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原件) 8.10交货期及质量方面的保证措施; 8.11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保证及措施; 8.12谈判单位资格复印件及企业简介; 8.13参加竞争谈判的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9.《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及二次报价的有效期 9.1 自谈判之日起60天内有效。 9.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与各单位协商延长有效期。 10.《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的书写要求 10.1《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10.2《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的代表签字。 10.3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可能被定为废标。 10.4 《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应在规定签章或签字处逐一签署、加盖各单位的公章。 10.5 《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的份数: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1. 谈判保证金 11.1 参加竞争谈判的单位应在投递《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截止前,即2020年4月27日上午09:30分内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并作为其《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一部分。 11.2 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参加竞争谈判的单位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方在因各单位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不退还各单位的保证金。 11.3 保证金为人民币。由各单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银行、帐号和要求数额办理。 11.4 对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11.5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1.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 (2)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四 、 投 递 12. 《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的密封与标记 12.1 各供应商应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于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法人章作骑缝章。 12.2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必须胶装,其余方式无效) 12.3《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密封袋上应写明: 采购项目名称: 标书编号: 参加竞争谈判的单位名称: 注明“开标前不准启封” 12.4 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文件,有可能导致废标,采购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五、 开标、评标、定标 13.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3.1 谈判时《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应当拒收: 13.1.1 《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3.1.2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和加盖密封章的; 13.2 《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谈判小组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3.2.1《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封面或扉页、报价汇总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未加盖供应商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3.2.2供应商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证明的; 13.2.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姓名和身份证号与授权委托书不符; 13.2.4承诺函及报价构成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3.2.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13.2.6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的; 13.2.7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响应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谈判的; 13.2.8《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 13.2.9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 14. 开标 14.1 采购人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 14.2公开唱价时将响应标文件正本中“承诺函”中内容公开。报价汇总表中相应内容与承诺函不一致时,以响应承诺函为准。 14.3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确定为无效的响应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14.4 开标程序: 14.4.1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4.4.2 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14.4.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谈判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4.5采购人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4.6 采购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5.谈判小组与谈判 15.1组建谈判小组: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由甲方代表1人及从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2人共同组成。 15.2.谈判:谈判小组将逐一就商务、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和参加竞争谈判的单位进行澄清与谈判。谈判不仅限一回合。谈判小组认为时机成熟时,可邀请所有参加谈判的单位统一进行二次报价。 各单位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以及二次报价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的签名。谈判小组将拒绝不同意二次报价的单位继续谈判(谈判时间每个供应商控制在10分钟以内)。 15.3.评定:谈判小组根据本评分办法对各单位进行评审。 15.4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5.4.1 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5.4.2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15.4.3谈判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供应商都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5.4.4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 16.定标 16.1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及评审办法进行评标,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书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及二次报价,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顺序,推荐前3名为预成交供应商。 16.2采购人确定有效报价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如果出现并列报价最低,则谈判小组分别对报价相同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书技术评审项进行打分,并就平均分进行由高到低的排序(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得分高者优先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6.3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合同的授予 17.合同授予标准 17.1 本项目谈判合同将授予按第15.4.4款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18.成交通知书 18.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9.1 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承诺订立书面货物供货及安装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9.2 采购人如不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除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将对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19.3 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9.4 如果成交供应商不能达到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或合同条款规定的其它内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9.5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内容,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其 他 事 项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招标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必须符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版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成交供应商供货时所供货物应符合上述规定。 注:投标供应商投标货物含有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附加盖公章的节能产品证书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招标货物中如涉及国家强制认证应当符合国家强制认证制度,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理解该文件。 (4)招标货物中如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成交供应商供货时应充分理解该文件。 (5)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需要在投标时提供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资料。 (6)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供应商。 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 (7)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8)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该通知规定的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公告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四部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项目 采购内容: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及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且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的货物 二、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技术参数: 1、仪器原理: *仪器基于流动注射分析的基本原理(FIA原理),试剂在封闭的管路中连续流动,一定体积的样品通过样品注入阀注入载流,载流携带样品在封闭的编结反应器与试剂混合,形成具有一定吸光度的混合物,流过光度检测器,形成检测峰形。样品与样品之间,样品与试剂之间,无需加入气泡,无需达到物理混合和化学反应平衡状态即可重复测定,实现快速准确地分析。 2、仪器用途: 用于测定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和环境水中的挥发酚、氰化物、总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可溶性硫化物、氨氮、总磷、总氮、硝酸盐、亚硝酸盐、六价铬、可溶性硼化物、氟化物、尿素、总碱度、总硬度、硅酸盐、正磷酸盐、酸度、色度、钙、镁、甲醛及高锰酸盐指数。 仪器组成: *3.1仪器为独立一体机通道式设计,可配置1-16个通道同时分析,每个通道分别包括一个独立的极坐标自动进样装置大于等于40位,一个十通道蠕动泵,一套化学分析流路,一个双光束检测器及与化学分析流路配套的温度控制器、控制电路等,除工作站软件外,通道间无共用装置。通道与工作站软件通过网线接口进行数据传输。仪器无需使用压缩气体,所有化学分析流路使用FEP全化学惰性透明管, 无翻边管路接头。(提供流动注射一体机证明文件) *3.2每个通道配在线比例稀释装置。在线稀释装置可在线配制标准曲线并可实现在线对高浓度样品进行稀释。在线稀释装置为内置式,不使用注射泵。不同通道可独立或同时对样品进行稀释,比例稀释装置稀释准确,单母液精确稀释范围为1-20倍,双母液精确稀释可完成浓度跨度为两个数量级的工作溶液在线配制。稀释后的工作溶液测试线性大于0.999。(提供内置式在线稀释装置证明文件) 4、仪器的工作环境: 仪器可供在室内使用或车载使用,环境温度 10—40℃;电源供给:220VAC,50HZ,相对湿度:25%—85%。 5、仪器性能指标: 5.1 挥发酚技术指标 5.1.1 方法原理:4-氨基安替比林光度法。 5.1.2 线性范围:0.002-0.2mg/L。 5.1.3 检出限:≤0.0003 mg/L。 5.1.4 样品分析频率:18样/小时。 5.1.5 精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