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分析仪
直达仪器谱江苏-苏州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空气自动站更新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空气自动站更新 JSZC-320591-SZST-T2024-001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2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591-SZST-T2024-0016
项目名称:空气自动站更新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0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氮氧化物分析仪 | 2台 |
2 | 二氧化硫分析仪 | 2台 |
3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2台 |
4 | 臭氧分析仪 | 2台 |
★5 | PM颗粒物分析仪 | 2台 |
★6 | PM颗粒物分析仪 | 2台 |
7 | 动态校准仪 | 2台 |
8 | 零气发生器 | 2台 |
9 | 气象六参数 | 2套 |
10 | 工控机 | 2台 |
注:
1、序号前加★标记的为核心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
在合同签订后 30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如不能如期完整供货,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04-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平台
时间:2024-04-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
(3)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4)苏财购【2022】1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2、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
3、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4、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5、技术支持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楼西
联系人:姚沈良
联系电话:0512-62587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韵
电话:0512-65231142-8007
空气自动站更新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