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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吉林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19
    类型:招标公告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ZXSJ-2024-FW-0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第一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物装(2022)132号》、《关于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第二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物装(2022)145号》、《关于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第三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股份工程(2023)6号》、《关于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第四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股份工程〔2023〕3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企业信息,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企业信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招标内容是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项目。

    2.1.2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分为炼油部分、化工部分及各部分内的储运设施、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的所有计量器具。

    炼油部分:新建220万吨/年蜡油加氢裂化装置、30万吨/年C2回收装置及100万吨/年柴油吸附分离装置,同时对现有Ⅰ、Ⅱ常减压、延迟焦化、硫磺回收装置、9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进行适应性改造,停运现7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

    化工部分:新建120万吨/年乙烯装置、10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及45万吨/年芳烃抽提联合装置、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30万吨/年环氧乙烷装置、30万吨/年管式法EVA装置、10万吨/年釜式法EVA装置、20万吨/年丁二烯装置、12/6万吨/年MTBE/1-丁烯装置、4万吨/年乙丙橡胶装置、35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24万吨/年双酚A装置、40万吨/年乳液法ABS装置、20万吨/年本体法ABS装置、6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16万吨/年沥青造气装置、26万吨/年丙烯腈装置;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改造、25万吨/年MMA装置改造;停运现有15万吨/年乙烯装置、6万吨/年环氧乙烷装置、1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13.5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3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及4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现乙烯装置裂解汽油送至本项目新建10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处理。

    转型升级项目东区共计新购需要检定计量器具4610台。其中电气设备4004台,仪表设备515台,质检设备91台。

    转型升级项目中区共计新购需要检定计量器具3639 台。其中电气设备2230台,仪表设备1308台,质检设备101台。

    转型升级项目西区共计新购需要检定计量器具1679台。其中电气设备623 台,仪表设备936台,质检设备120台。

    全区共计新购需要检定计量器具9928台,最终以检定数量为准。

    2.2建设模式:检测。

    2.3服务标准:检测质量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4计费依据:本工程以吉省价收【2017】133号文件附件6中的标准为计价依据(附件一),不再计取其它附加调整系数。其他未尽事宜,执行《吉林石化公司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要求》(2022年版)规定。

    2.5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项目。

    2.6合同估算额:692.1503万元(含税)。

    2.7发包方式:检测咨询服务总承包。

    2.8计划工期:暂定2024年5月15日开工,2027年8月30日中交,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9报价方式:本项目以吉省价收联〔2010〕43号文件、吉省价收字〔2012〕25号文件为依据编制的《计量器具统计表》为报价标准,要求按《计量器具统计表》中各项单价按同一比例下浮百分比报价,要求报价以1%为单位。其他未尽事宜,执行《吉林石化公司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要求》(2022年版)规定。

    2.10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各项单价按同一比例下浮百分比不低于1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人需满足可开展强制检定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测机构,并取得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授权;

    3.1.3投标人必须取得项目所涉及到计量器具的省市级计量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校准)标准装置考核证书,检定装置的检定项目、测量范围和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必须满足检测要求;

    3.1.4投标人检定场所必须满足检定规程所需环境条件和质量控制文件;

    3.1.5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家一级注册计量师20人及以上,国家二级注册计量师20人及以上。分别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

    3.1.6投标人计量设备外委检测不能超过全部设备的5%;

    3.1.7投标人承担全部计量器具的取送及包装防护等费用,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3.1.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3.2业绩要求:

    2021年至今相关检定石油化工行业检定检测业绩。至少具有3项(提供合同和发票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人员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技术负责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具有5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历。

    2)检测技术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具有3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历。

    3.6设备及材料要求:

    3.6.1检测单位必须配备满足本次计量检定工作需要的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计量检定检测的设备配备应满足检测进度和质量控制的需要,所投入使用的标准仪器设备应经溯源检定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6.2检测单位需提供对应项目的使用的仪器设备清单及相对应的溯源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4-04-19 23:59:59至截止时间 2024-04-26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4-05-10 08:4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开标时间:2024-05-10 08:40:00;

    开标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大街9号

    联 系 人:史春岩

    联系电话:0432-63966389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项目联系人:郑卓

    电 话:0432-63900093

    电子邮件:jh_zhengzhuo@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