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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冰机等

    发布时间:2018/02/06
    类型:其它类型
    江西闽科贸易有限公司投标信息 项目名称: 制冰机等 项目编号: fjmu20180028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 中标单位: 江西闽科贸易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37500.00 投标总价: 36260.00 币 种: 人民币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全款 交货地点: 福建医科大学 校区 楼 区 室 物品名称: 实验室超纯水设备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13000.00 投标单价: 12600.00 生产厂家: 深圳卓之家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ZC-A-10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进水要求:城市自来水;TDS0.1Mpa;水温:5-45℃2.产水量:10升/小时3.尺寸500*460*520 mm(±5 mm)4.产水流速: ( 1.5-2 )L/mine5.RO纯水产水水质:电导率≤10μS/cm@25℃;6.UP超纯水水质:1)电阻率:18.25MΩ-cm@25℃(电导率≤0.055 μS/cm@25℃)2)重金属离子3)总有机碳(TOC) 4) 微生物/细菌5) 热源/内毒素0.001EU/ML6) 颗粒物(>0.22μm)7. 纯化系统:1)预处理单元: PP滤芯+精密活性炭滤芯+软化过滤滤芯2)RO反渗透单元: 75GRO反渗透膜3)后置纯化单元: 去离子超纯化柱树脂(美国原装)8. 控制系统:1)操作模式显示:电源、紫外消解、缺水、满水、纯水取水、内循环、超纯水取水、离子膜报警、超纯柱报警、冲洗等;2)安全性能: 无水或水压低、满水停机、超纯水超标报警、系统密码、报警时自动重启等;3)系统监控: 超纯水水质监控、RO水水质监控、水温监控、耗材使用监控、取水时间监控等;9.适合范围:PCR应用及分析、气象分析;精密仪器分析、氨基酸分析;分析试剂及药品配置、稀释;液相色谱仪、气象色谱仪、原子吸收、原子荧光、原子发射、离子色谱、等离子发射光谱;氨基酸分析,分子生物学及生命科学,动物细胞及植物细胞培养,组织培养,IVF,IC、ICP-MSTOC分析,有机物分析CE-AAS、毒理学研究,毛细管电泳、试管婴儿,生物芯片研发,肾透析等试验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1、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2、我司应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六、违约责任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小型恒温摇床 数 量: 1(药学院) 预算单价: 6400.00 投标单价: 6200.00 生产厂家: 上海一恒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THZ-100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电源:AC220V 50HZ 2.振荡频率:40~300r/min3.振幅:20mm (±2mm)4.控制器:数显控制器 5.控温范围:RT+5~50℃ 6.温度分辨率:0.1℃ 7.输入功率:580W 8.托盘尺寸(mm):350*350(±3mm)(全部用500mL三角烧瓶夹)9. 定时范围:1~9999min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1、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2、我司应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六、违约责任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制冰机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5800.00 投标单价: 5600.00 生产厂家: 常熟市雪科电器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IMS-40 保 修 期: 24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制冰量(kg/24h): 402.储冰量(kg) :153.冷凝方式:风冷4.箱体外壳:不锈钢5.箱体外形尺寸(长X宽X高)(mm):380X543X722(±5mm)6.冰型:不规则的细小颗粒状的雪花碎冰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1、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2、我司应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六、违约责任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微型台式真空泵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1200.00 投标单价: 1160.00 生产厂家: 海门市其林贝尔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GL-802A 保 修 期: 24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抽气速度:6L/min2.最大负压(表头显示):0.08mpa3.负压调节:0.01-0.08mpa4.吸液瓶容量:1000ml5.外形尺寸:295×240×250mm (±5mm)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1、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2、我司应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六、违约责任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高压灭菌器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11100.00 投标单价: 10700.00 生产厂家: 上海博讯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YXQ-LS-50A 保 修 期: 24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容积:50L2.功率:2.7KW3.电源:220V±10% 50Hz±2%4.最高工作/设计温度:135℃/138℃5.最高工作/设计压力:0.22MPa/0.25MPa6.定时范围(分钟):0-1207.内腔尺寸(mm):Ф300×680(±3)8.提篮尺寸(mm):Ф280×210×3个(±3)9.外形尺寸(mm):525×440×1080(±3)10.应用范围:适用医疗器械、敷料、玻璃器皿、溶液培养基等进行消毒灭菌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1、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2、我司应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六、违约责任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