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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微生物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农业部微生物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400-6699-117转1000

      本中心是经农业部授权和国家计量认证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法定的专业检验机构,是社会公益性的非营利技术服务事业单位。

  任务

  微生物农药检测

  ①承担农业部或各省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微生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优质产品的评选和复查检验。

  ②受有关部门委托,对申请办理微生物农药登记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及对新产品、新品种、科研成果进行鉴定检验。

  ③承担各部门的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

  ④进行微生物农药质量的研究,对外承担微生物农药产品的质检服务,承担和参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制定及试验性工作。

  ⑤对微生物农药产品中杂质及在农作物上施用后产生药害的物质进行鉴定和检测。

  ⑥对地方和企业农药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解决有关微生物农药质量检验的问题。

  食(药)用菌检测

  ①承担农业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指定的行政执法和对食(药)用菌菌种、产品及制品,食(药)用菌培养料及辅料,食(药)用菌栽培环境的质量监督检验及优质荣誉食(药)用菌产品的评选、复查、跟踪检查。

  ②受农业部或其它部门委托,对实施证书管理(如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进出口登记、推广许可证、产品登记等)的食(药)用菌产品进行检验,对重要新产品、新品种投产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进行检验。

  ③承担农业系统食(药)用菌产品质量考核检验和产品质量分级检验;

  ④承担有关食(药)用菌产品的质量仲裁和其他委托检验;

  ⑤负责对有关企业和地方同类检验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⑥研究食(药)用菌领域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承担或参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制定和试验性工作。

  ⑦对外承担有关菌种(均一性、真实性、结实性等)、感官指标(形状、大小、虫蛀菇、杂质含量等)、理化指标(水分、灰分及各种营养成分、多糖、粗蛋白、微量元素等各种有效成分)、卫生指标(重金属残留、农药残留等各种有害成分)和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霉菌总数、各种致病菌等)的质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