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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推行水影响评价立项前置条件

2015.4.07

   记者从北京市水务局了解到,北京市在5个区县的试点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水影响评价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涉水项目在立项前要进行水影响评价,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许上马。

   北京是极度缺水的特大型城市,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北京市建立水影响评价,作为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据了解,水影响评价主要包括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等三个方面17个细化指标,审查不通过项目即被终止。

   实施水影响评价制度后,原来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三项行政许可合为一项,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并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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