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发布无烟学校参考标准 教师不得当学生面抽烟

2010.7.14
  7月13,教育部发布了无烟学校参考标准,要求各个学校建立健全控烟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室内及校园应全面禁烟,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应全面禁烟。高校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

  《无烟学校参考标准》分为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专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和针对普通高校两个部分。在中小学,要求学生禁止吸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针对普通高等学校要求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指定吸烟区以外区域吸烟,教师应劝阻学生吸烟。学校要利用课堂、讲座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控烟教育。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