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卫生部2010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在京召开。按照会议要求,卫生部机关和部属(管)单位、部属(管)单位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部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及其管理的全资及控股企业,均被纳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

  会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通报了2009年卫生部“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要求部机关和部属(管)单位继续做好“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针对单位投资、出租、出借、商品服务、资产处置、科研课题、委托业务、经济合同、赞助收入、虚假发票、虚列支出等方面进行彻底排查;部属(管)单位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从自身经营与管理上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看有没有通过隐匿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产等行为设立“小金库”;卫生部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要在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取得合法的经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