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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包装标准 防止小包装引发大问题

2015.3.04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规定:进出口货物木质包装必须符合《国际贸易木质包装材料规定》(No.ISPM15),合规的木质包装必须不携带有害生物且带有符合规定的IPPC标识,违规的木质包装则要接受被销毁、拒绝入境、再次除害处理、通报查处等处理。按照此国际标准,欧盟、澳大利亚、巴西、美国等国外官方频繁对我国出口货物木质包装发出违规警示通报,我国多家出口企业被列入“调查黑榜”。

  违规通报

  2014年,我国被国外官方通报的出口货物木质包装违规案例就达382起。频繁通报不仅影响正常出口贸易,而且对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在木质包装检疫的监管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一是无No.ISPM15规定的标识。木质包装材料上没有规定的IPPC标识,说明该包装未按照批准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禁止入境。该种情况多发生在首次出口或出口较少的企业,发生比例大约占总通报数量的20%以上。

  二是标识不符合No.ISPM15规定。存在标识不清晰、内容不全和标识不恰当等。如每个包装单元上只有一个面有标识,有的标识用手写等,发生比例占总通报数量的20%左右。

  三是木质包装发现有害生物。发现的有害生物一般为天牛科、小蠹科、吉丁虫科等,一般从外观上看到空洞、蛀孔、虫粪、虫道、流汁、腐朽等。发现有害生物是被通报的主要原因,比例大约占总通报数量的40%以上。

  四是木质包装材料带有树皮。违规通报中有因木质包装中材料存在宽度大于3厘米的树皮而被退运的情况,这种情况偶尔也有发生。

  五是非木质包装部分材料不符合豁免规定。经过加工材料如胶合板、刨花板等制成的包装属于非木质包装(即市场上通常所称的“免熏蒸托盘”),风险极低,不适用于No.ISPM15规定,可以豁免。但在使用非木质包装时,有时夹带原木材料,该种情况就会违反规定。

  原因分析

  企业方面看:一是出口企业不了解国际检疫标准。被通报的货物多为非法检产品,相关出口企业对木质包装的国际检疫标准不熟悉或一知半解,因而使用了没有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或在非木包装中掺杂木质包装,导致被通报。二是忽略木质包装质量。调查发现,出口企业关注的焦点都在货物本身,往往忽视了木质包装植物卫生状况,虫蛀、虫道、虫粪可见,有的带有活的成虫和幼虫。同时,在运输、仓储过程中防护不够,极易再次被有害生物侵染。三是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木质包装。出口企业为逃避检疫,贪图小利,认为只要带有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就合格,于是通过购买市场上假冒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或自己伪造的IPCC标识企图蒙混过关,这是导致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屡遭国外违规通报的主要原因。

  检验检疫方面看:一是存在监管盲区。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出口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但对木质包装使用企业无实施监督管理的权力和职责。遭通报的发货人出口的货物多数是非法检货物,无需经过检验检疫部门就可出口。另外,国外官方通报信息不详细,反馈周期长,有的通报过去半年甚至一年才反馈,给检验检疫部门调查带来困难。二是抽查检验力度不够。据调查,检验检疫部门出口前的口岸上尚未开展非法检货物木质包装抽查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出口木质包装就失去了最后一道屏障。三是宣传培训工作不够。木质包装检疫要求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国际检疫标准专业性强,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企业的专业知识培训还不足,在社会媒体上相关法规政策宣传还不够。四是打击假冒伪造标识工作难以开展。IPPC标识易于仿制,与其配套的追溯和防伪要求又很难判定是否造假,导致“真李逵”打不过“假李逵”。

  监管对策

  针对上述进出口货物木质包装存在的问题,着力强化检验检疫监管力度,减少不合格率,就变得尤其重要。

  一是强化对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监管。严格资格准入,强化出口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过程管理,对热处理计划申报、热处理库的设施、热处理指标实时监测情况、结果判定、标识加施、防伪码登记、存放使用等环节实行“一条龙”监管,保证货物、处理时间和标识码的一一对应。尤其是提高IPPC标识的防伪技术含量,建立全国统一的追溯防伪体系,即能够溯源又可以防伪,使“假李逵”无所遁形。

  二是增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口岸查验能力。落实“三个一”通关模式,完善口岸合作机制,检验检疫部门与海关联合执法常态化。同时,加强信息共享,增强产地和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执法。

  三是加大协同打击伪造、假冒IPPC标识不法行为的力度。建议形成常态的工作机制,口岸、内地各检验检疫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对高风险地区,高风险环节采取摸底、排查、暗访等形式,曝光典型案例,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发挥“12365”质量热线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出口企业对木质包装的检疫认识水平。通过召集出口货物木质包装生产加工企业及相关单位,进行国际检疫标准《国际贸易木质包装材料规定》和植物检疫知识的培训,强调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的重要性,使企业熟悉国际惯例,遵循国际检疫要求。同时,丰富宣传的渠道、内容和形式,宣传检验检疫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违规通报案例,提高出口企业乃至全社会对该项工作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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