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公告
2010年第13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菌清等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5193—2010),自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食品中百菌清等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百菌清等12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与限量相关的食品种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