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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两票制”不搞了,江苏省打响全国第一枪

2017.7.05

  6月29日,江苏省两票制文件正式出台了。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版的文件中删除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中推行‘两票制’”。

  这是一个小小的变化,可能很多人并未发现。但这个变化,也给业界带来了新的猜想,有圈中人与作者交流,认为江苏耗材不会再搞两票制了。

  那到底会不会搞呢?江苏省的两票制文件,的确是没有再提“医用耗材和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中推送两票制”。基本可以判断,至少在近期内,江苏全省范围内的耗材、试剂两票制是不计划搞了。

  曾经鼓励耗材两票制

  一个多月前的5月24日,江苏省卫计委发布《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中推行“两票制”。

  去年7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委联合印发《201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其中明确提出,要在综合医改试点省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药品、耗材采购中实行“两票制”。

  除此之外,再无国家级的文件提到耗材两票制的情况。可以说,江苏省不搞耗材两票制,也符合国家的要求。

  试点城市可能还会搞两票制

  今年5月15日,泰州市卫计委发布《泰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普通耗材采购配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决定对泰州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普通耗材实行“两票制”。至此,我国第一个普通耗材的“两票制”政策正式产生。

  泰州市要对配送商实行资格准入管理,基本门槛中,包括:须年销售检验试剂、耗材5000万元以上,在泰州市设有超过500m³阴凉库、超300m³冷藏库,拥有冷链配送商3辆以上,近3年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以上条件对配送商而言算是比较苛刻。

  另外,由南通市代管的县级市——启东市,不久前加入了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三明联盟,依据相关协议,也是得实行耗材“两票制”。启东市还是全国4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之一,其实行耗材“两票制”意义格外重要。

  据于上述情况,江苏省不号召全省搞耗材试剂两票制了,但试点城市、试点县有可能还会推行,除了泰州、启东以外,也不排除有其它城市参与的可能。

  毕竟,江苏2015年就进入了国家医改试点省,除了宿迁以外,所有地级市都已列入国家医改试点城市,而试点城市政策相对灵活。

  附:28省两票制执行表(最新)

  福建:2014年实行

  2014年6月25日,福建省政府发布《福建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意见》。取消分片区配送模式,实行全省统一配送。严格实行“两票制”政策。

  安徽: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2016年10月8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印发了《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青海:2016年12月15日起,部分实施

  2016年12月12日,青海省政府发布《关于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2016年12月15日起对目前全省执行的中标药品中,具有直采和一级代理的药品品种实行“两票制”,原配送企业不变。2017年加快“两票制”实施。

  陕西:2017 年1 月1 日起实施,半年过渡期

  2017年3月4日,陕西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全省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两票制”的通知》。从2017 年1 月1 日起,全省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中实行“两票制”。医用耗材实行“两票制”确有困难的,可先在高值医用耗材中实施。过渡期不得超过2017年6月30日。

  四川:2017年4月6日起全省推行

  2017年4月6日,四川10部门发布《在四川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发布即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除民族贫困边远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和其他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外全面实行“两票制”。给予5个月的过渡时间。

  湖南:2017年4月11日实施,10月1日起全面实施

  2017年4月11日,湖南发布《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启动实施“两票制”,2017年9月30日前为过渡期。2017年10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全面实施。

  山西:2017年5月1日启动,8月1日全面落地

  2017年4月28日,山西发布《山西省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2017年5月1日起启动实施“两票制”。2017年7月31日前为过渡期。2017年8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全面实行“两票制”。药企,不得委托科技公司、咨询公司等非药品经营企业推广销售药品,不得向这类企业支付费用变相“洗钱”和增加药品销售环节。

  辽宁:6月1日开始执行,9月1日起全面落地

  2017年4月13日,辽宁印发《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2017年6月1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启动实施“两票制”。医疗机构在生产企业新的配送关系未确定前,可暂按原渠道采购药品,8月1日后应根据药品采购使用情况及时调整优化配送渠道。2017年9月1日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两票制”。

  重庆:2017年6月1日起,全部实施

  2017年1月3日,重庆发布《重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2017年6月1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全面实施“两票制”。境内外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重庆药交所要于2017年5月底前完成药械交易信息全程追溯体系暨医药智能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系统建设。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及其药品配送企业要于2017年12月底前与该系统分批实现互联互通。同时,鼓励和推进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之间通过药交所平台进行药品交易和货款结算。

  甘肃:2017年10月1日起全面落实,半年过渡期

  2017年4月26日,甘肃8部门联合发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 。全省三级公立医院须于2017年10月1日起全面贯彻落实“两票制”,其过渡期为本方案发布后4~5个月。全省二级公立医疗机构须于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执行起全面落实“两票制”,2018年底前落实到位。

  海南:2017年11月1日起,全省推行

  2017年5月2日,海南卫计委发布《海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2017年5月1日起启动实施,2017年9月30日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药品生产企业应充分综合考虑医疗机构原有配送渠道等因素,确定在我省的一级商业代理关系,于2017年10月1日前在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更新,同时签署并公示承诺书。2017年11月1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两票制”。

  江苏:自采购结果执行之日起同步执行“两票制”

  6月29日,江苏“两票制”正式文件终于出炉,结合江苏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展,第二批竞价采购、议价采购、限价挂网采购药品自采购结果执行之日起同步执行“两票制”。第一批已上网采购的急(抢)救类、妇儿专科非ZL等药品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执行“两票制”。

  湖北:2017年12月31日前为过渡期

  根据湖北两票制方案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为过渡期,这期间,允许企业和医疗机构消化库存,本身就是给了各方一个过渡调整的时间。二是湖北两票制对于两票制中的认定范围中,特别强调如下环节不算一票。

  吉林:9月1日全省全部实行

  吉林两票制方案中,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药品配送的选择问题,与陕西类似,该省正尝试由医疗机构来进行逆向遴选而非生产企业指定,并且限定数量,非基层医疗机构配送商不得超过15家,基层医疗机构不限数量。

  天津:9月1日全省全部实行

  从今年9月1日起,凡在本市公立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将全部纳入“两票制”管理,同时也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实行“两票制”。

  浙江: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过渡期至2017年10月31日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代为销售药品的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全国仅限1家)、生产企业之间产品经营权转让的受让方可视同生产企业。

  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调拨药品,或ERP系统与省药械采购平台对接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上海:2017年底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现药品采购“两票制”

  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向设在本市的总公司(总部)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内蒙古:2017年11月1日,全面实行“两票制”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如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应当委托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生产其药品的生产企业代为销售药品;或仅委托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另委托一家药品经营企业代为销售药品,且受委托生产企业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受委托经营企业之间均没有发生购销行为的,此受托药品经营企业可视为药品生产企业(全国仅限1家企业)。对因市场战略合作发生产权转移的产品,在产品相关证照审批未完成前允许过渡期增加一票,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加价水平。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严格按合同约定回款。

  其他未单独发文或者直接转发国家文件8省

  北京:2017年4月8日起落实

  2017年3月23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4月8日起,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

  广东:2017年推行,无明确时间表

  2016年09月14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年起, 稳步推行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两票制”和药品耗材采购院长负责制。

  贵州:5月3日开始执行

  5月3日,贵州卫计委再次转发国家版两票制文件,并下达执行两票制通知。业界猜测,贵州两票制落地之日或为转发文件之日,即5月3日起执行,执行细则是完全按照国家版规定。

  江西:鼓励推行,尚未有确切时间

  2016年7月7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6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

  山东:省委书记已发话

  2016年10月3日,山东卫计委发布《2016年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通知》。表示:济南、青岛、东营、潍坊、威海、滨州6个市稳步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2017年5月11日上午,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指出,改革的重点应当是,由原来的开三四次发票,改为“两票制”,鼓励实行“一票制”。

  河南:未有实施时间表

  目前微信圈流传出,漯河市、濮阳市等地的医院已经要求流通企业签署执行两票制的合同,全省未见文件。

  新疆:未有明确时间表

  2017年3月31日,乌鲁木齐晚报报道,2017年新疆医改做好10件大事包括:大力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

  西藏:未有明确时间表

  2016年11月4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6版)》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两票制”。

  疑似官方文件2省

  河北:2017年5月1日起,全省推行

  2016年11月3日,河北食药监局发布《河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17年5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计划生育药品、计划免疫药品、中药饮片,可不执行两票制。

  广西:9月1日部分实施,国内总代视同生产企业

  据微信圈消息,广西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已向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发布。自9月1日起,广西将在试点城市柳州、玉林、百色、防城港市率先实施“两票制”,9月1日前为过渡期。自2018年1月1日起,广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两票制”,不再另设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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