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5日,欧洲委员会提出修订欧委会第10/2011号规例的方案。该规例监管所有接触到食物的塑料和物品,于2011年1月15日公布,同年5月1日起在欧盟施行,部分条文属于过渡性质。

  该规例已经直接影响塑料生产商以及向欧盟出口食品的业者。不论是会接触到、已经或可能接触到食品的塑料,都受该规例监管。

  只有载于规例附件1「欧盟清单」(Union list)中的物质,才能在制造塑料层的过程中使用,其中有聚合物单体、添加剂(不包括着色剂)、聚合物生产辅助物质(不包括溶剂)及取自微生物发酵的大分子。

  最近,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表示,赞成在欧盟清单加入更多物质;至于其他若干类物质的现有限制或规格,则应根据新的科学评估加以修订。

  欧委会在方案中指出,应修订关于三聚氰胺(Melamine)的使用限制及规格。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曾于今年4月13日发出意见书,表示>0.2毫克的三聚氰胺。因此,欧委会认为该种物质的现行迁移上限也应被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