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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食药委公布大米药残标准

2013.8.19

  泰国卫生部食品与药品委员会7月17日首次响应公布大米化学残留含量标准,规定大米中残留的3种化学物质包括甲基溴、磷化氢和氟化硫的含量不可超过百万分之50。

  泰国食药委员会副秘书长实暖表示,该委员会在日前召开的会议中提议,卫生部在近期内批准第2份含毒素食物部级法规草案,以完善和提高使用化学药物熏蒸大米的规定和标准。在卫生部长签署批准出台该部级法规后,大米中3种化学物质残留包括甲基溴、磷化氢和氟化硫的含量不可超过百万分之50的规定将立即生效,而这也将与国际食品标准相关规定相符合,只是一直以来泰国没有按照该国际规定执行。

  实暖还强调,残留在大米中的甲基溴并不危险,消费者在食用大米后也不会造成癌症,该物质只被利用在熏米驱除害虫而已,不会给大米造成污染,也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影响,实际上该物质对熏米工人的影响更大。目前国际上包括泰国正准备取消使用甲基溴熏米,因为发现甲基溴会破坏大气臭氧层。实暖指出,大米中残留的甲基溴在淘米和煮饭过程中会减少高达86%,因此,食药委员会再次向广大消费者重申,国内市场上销售的大米完全可以放心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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