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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部分耕地已受污染 应完善标准体系改善土壤环境

2013.12.20

  土地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但是,我国耕地已有一部分受到污染,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危害人体健康。如何改善我国土壤环境?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土壤环境标准体系。目前,我国尚无一部完整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施行的仍是国家环境保护部门1995年颁布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这一标准制定时间久远,且未修订过,有些方面甚至还是空白。因此,建议通过立法和制度建设,尽快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修复、污水处理、农产品和饲料安全标准等质量标准体系,以实现对土壤污染的属性界定、等级划分、风险评估和依法防治、监督、管理。

  二要抓紧进行调查,尽快绘制出土壤污染图。各地有关部门应在中央部署下,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土壤进行细致调查,厘清土壤性状,明确轻度污染、重度污染和隐性污染类型。

  在被污染的土壤中,要分清有多少是工业生产造成的污染、农业生产造成的污染和畜牧业生产造成的污染,还有多少是复合型、叠加型污染。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要对土壤污染进行等级划分,并绘制污染图,进而划定特定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禁产区。

  三要加强科技攻关,积极推进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工程。由于长期累积的原因,大多数土壤都呈现出复合型、叠加型的综合症状,所以治理起来难度很大。

  就目前技术条件而言,用物理、化学方法治理,不仅成本很高,还会有负作用;用生物方法治理,虽无负作用,但见效慢、耗时长。因此,当务之急是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加快研究低成本、见效快且易于大面积推广的土壤治理和修复技术。

  四要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土壤环境保护综合管理机制。长期以来,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直由多部门管理,形成了“大家都在管,又都不管”的局面,以致土壤污染陷入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恶性循环。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深化改革,理顺关系,整合环保、国土、农业、水利、卫生等多方资源,逐步建立土壤环境保护多元投入、开发利用、损害赔偿、污染防治、土地修复、生态补偿、监督管理等综合协调机制,以切实保障土壤环境保护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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