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意见书解了大难题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针对一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难以拿到食品生产许可证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难题,江苏省南通市质监局出台新规,对于非前店后坊式的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做现卖),由质监部门受理申请后,会同卫生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并签署准入意见,工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解决了小作坊的生存发展问题。

   “今后,我们小作坊也能名正言顺地搞经营了!”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兴发米面制品加工场的负责人杨学福拿到了南通市首张城区食品生产小作坊准入意见书,这标志着南通对小作坊的管理逐步进入规范化轨道。

   据了解,自去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由于相关配套制度尚待健全和政府机构改革正在进行,小作坊的经营者处在了办证办照无门的状态。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前必须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于小作坊来说,一间房子、几个工人的现状,根本难以达到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因此,小作坊申办或换发(变更)工商营业执照便成了难题,市区很多小作坊成了“黑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