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征求意见稿)公布。在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中,北京市提出“探索建立高等学校学生校际转学制度”,格外引人注目。

  被一所大学录取,不管你对大学有多不满,对其教育教学有多不适应,摆在眼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选择退学重新高考,要么就忍到大学毕业。虽然有关规定也允许在校学生转学,但要走通这条道路,难于上青天。

  “校际转学制度”令人期待,但在笔者看来,如果这一制度依旧基于计划思路构建,将难有多大效果。

  上海于2000年就尝试通过“上海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招生考试”,让一些学生“制度化”地转学,一些在高考中因几分之差未能进名校的学生,可在一年大学学习之后,报名参加“插班生”考试,有机会进入自己心仪的学校。“插班生”制度推出的第一年,有复旦、上海交大、同济等7所高校参加,但后来,上海交大、同济、复旦相继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