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日,FoodNavigator-USA网站消息,美国农业部(USDA)指出: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必须在40种常用的生鲜肉制品上标注营养标识,内容包括卡路里数、总脂肪和饱和脂肪的克数。

  1990年的《营养标签与教育法》指出,营养标识的推广仅限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管辖范围内的食物,而肉和家禽制品则处于这个规则之外,因为它们是属于农业部管辖的食品。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指出:尽管标注肉制品的营养含量是属于自愿性行为,但是目前几乎没有肉制品生产商遵守这一规定,因此提议加注强制性营养标识。

  美国农业部部长Tom Vilsack指出:“越来越多的,忙碌的美国家庭希望获知他们能够快速和容易理解的相关营养信息。我们应该尽我们所能提供一个营养标签,这将有助于消费者作出明明白白的消费选择。美国农业部和健康与公共事业部致力于每五年向美国人民提供一次饮食指导,现在消费者将有另外一个工具来帮助他们理解这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