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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煤电价格联动 电煤价格走向市场化

2012.12.26

  继电煤价格并轨后,国务院昨日下发《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取消重点煤合同,完善煤电价格联动,并推动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文件还对具体煤电价格联动措施进行具体描述: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10%的煤价波动比例。

  专家分析,短期内上网电价不会上调,煤电价格联动的推进,仍需后续配套政策。

  电煤价格走向市场化

  《指导意见》指出,今年以来,煤炭供需形势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宽松局面,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差明显缩小,一些地方还出现倒挂,电力企业经营状况有所改善,改革的条件基本成熟。

  在这样的背景下,《指导意见》出台并称,将取消重点合同煤、完善煤电价格联动,并给出具体联动政策: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鼓励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

  “这标志着存在了十年的电煤双轨制终于结束,煤炭市场又向完全市场迈出了一大步。”中宇资讯分析师关大利向南方日报记者表示,用中长期合同替代了重点合同煤,可以在供给量上给电力企业以保证,但是对于并没有明确价格是否会随行就市。

  实际上,我国自1993年就逐渐形成“计划煤”与“市场煤”并存的“双轨制”。能源经济学者、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林伯强指出,“双轨制”除了限制煤价的市场化,对于电价的市场化改革也有一定的阻碍作用。

  “这一改革可以为理顺煤电关系,建立煤电产业链的中长期机制扫清障碍。”林伯强告诉南方日报记者,从时机上看,目前正是煤电价格改革的最好时机。

  稳定电价须出台配套措施

  在林伯强看来,终结电煤价格双轨制会有倒逼煤电联动的功效,为建立煤电联动机制走出实质性的一步。林伯强这一预期得到回应。

  备受业界关注的煤电价格联动措施在《指导意见》中给予描述: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调整为10%。

  《指导意见》明确,鉴于当前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格接近,此次电煤价格并轨后上网电价总体暂不作调整,对个别问题视情况个别解决。

  “由于目前市场煤价格不高,短期上调电价的可能性不大。”关大利告诉南方日报记者,以一年为周期,2013年的价格以2012年为基准,明年开年就上调上网电价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因此很可能下次上调上网电价至少要到2014年。

  关大利还补充,本次联动主要是上调上网电价为主,让电网拿出利润对这部分电价进行消纳。“由于终端销售电价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对此进行调整时比较谨慎,因此对居民生活用电暂时还没有上调的预期。”

  不过,在林伯强看来,煤电价格联动是否会影响居民用电价格,仍然需要后期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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