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笔者对“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及我国科技人才评价现状作了一些思考,发现这是一个非常庞大和研究难度很高的问题。

  首先,“科技人才”的界定就是一个难题,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国家现行统计标准中的“R&D人员”和“科技活动人员”并不能等同于这个概念。

  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类别的角度审视,“科技人员”至少可以分为基础类研究人员、应用类研究人员、开发类研究人员,还有科技管理人员。从科技人员的分布角度考察,高校、科研院所是科技人员集中的地方,而企业甚至政府机关都不同程度地有科技人员存在,高新技术企业更是高层次科技人才会聚的又一个平台。

  这些科技人员达到什么标准可以算是“科技人才”?或者按照科技人员的职称等级,高级职称还是中级以上职称算是“科技人才”?这又是一个没有统一界定的问题。我国的高校、科研院所在管理体制上基本属于条块分割状态,情况千差万别,科技人员或人才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有很大不同,行业间的科技创新内容与重点也有很大不同,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的评价重点更是有别于高校和科研院所,界定如何以一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