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启动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曾一度让西藏林区百姓的收入受到影响,但这一措施却明显优化了林区的生态环境:全面停止商品性采伐,工程区森林生态功能明显恢复。

  为降低工程实施对林区百姓收入的影响,西藏充分挖掘天然林禁伐后的资源开发潜力,扶持和开发包括食用菌、药材和花卉等林下和林间资源,发展林区生态旅游等措施,发挥林业对农牧民增收的促进作用,实现生态建设和农牧民增收“双赢”。

  西藏自治区林业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天保工程”启动10年来,工程区新增森林面积40万亩;此外全自治区1.5亿多亩公益林被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范围,累计到位补偿资金15.46亿元。

  与此同时,全自治区已发展86家林业企业,固定资产累计达4亿多元,从业人员2500多人。“十一五”期间,全区约9万农牧民参与森林管护和工程建设,累计带动农牧民增收10.2亿元,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一项,参与公益林管护的农牧民就达8.4万人,管护人员年人均增加现金收入5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