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消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两年得到认可,但因缺少立法支持,企业参与热情不高,面临“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环保部官员表示,将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强制与自愿相结合已成“十二五”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广模式的共识。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分散企业风险

  由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2010中国绿色经济政策高层研讨会”下午在北京大学开幕。环保部核安全总工程师杨朝飞演讲时表示,当前,我国环境污染事故呈高发态势,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加强应对污染事故的机制建设,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杨朝飞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就是环境保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长效机制。

  杨朝飞认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分散企业的风险,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及时援助受害者,维护受害者利益。其实施有利于建立污染事故救助机制,减轻政府的负担,也有利于扩大社会监管力量,降低环境污染的风险,提高应对环境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