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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2015.3.19

   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分类分级监管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管措施,规范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

   一是明确标准,划分等级。组织食品领域专家及监管人员,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小作坊分类分级管理标准,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照风险程度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类别,按照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划分为“A、B、C”三个等级,明确不同等级的监管重点和难点,避免“平均用力”,提升监管的针对性。

   二是树立标杆,示范带动。指导各县(市、区)根据分级分类标准,帮扶1-2家小作坊达到A级标准,树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标杆,推动经验共享和交流借鉴,带动同类作坊巩固提升。

   三是加强监管,消除盲点。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统筹指导县乡两级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狠抓责任落实;以问题为导向,提升监管工作的靶向性;针对安全隐患多、食品风险大的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巡查频次,严防食品安全事件。

   四是多元参与,社会共治。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监管信息公开机制,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合理引导消费,加快形成消费者、新闻媒体等多种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提升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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