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昨日在青岛启动,全国所有124家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在《全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诚信宣言》上签字。

  按照工信部牵头制订的《2011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须100%建立并实施诚信管理体系,并要求企业严把奶源、原(辅)料、生产、质量、流通、财务、人员7项诚信关。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高伏在启动仪式上表示,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要严把奶源诚信关,实施奶站稽查制度,制定严格的原奶质量管理措施;严把进厂诚信关,制定严格的进货管理制度,对进厂的原奶及其他辅料进行全面和严格的检验;严把生产诚信关,制定和完善生产流程规范,严格执行各项生产工艺标准。

  “同时,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要严把质量诚信关,实行严格的产品检验制度和不合格品处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严把流通诚信关,建立和完善产品标识、召回处置管理制度,实现产品全程可追溯;严把财务诚信关,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认真履行合同合约;严把人员诚信关,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实施员工诚信教育。”高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