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信息中心,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

  近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不断改善,有机产品认证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其中标志使用不规范、有机产品不能追溯等是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根据《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有机产品标志使用,确保销售的有机产品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和认证依据标准要求,便捷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对有机产品及其标志的辨识,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标志)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认证机构应当充分利用现代成熟的防伪、追溯和信息化技术,结合国家认监委统一的编码规则(见附件1)要求,认证标志编码前应当注明"有机码"字样,赋予每枚认证标志唯一编码(应使用暗码),同时鼓励认证机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更为严格防伪、追溯技术手段,确保本机构发放的每枚认证标志能够从市场溯源到每张对应的认证证书、产品和生产企业,做到信息可追溯、标识可防伪、数量可控制。